索引号 | 01526257-2-/2017-12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上级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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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文件
龙政发〔2017〕113 号 签发人:杨邵燕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陵县火化范围和启动时间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龙陵县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基础设
施逐步夯实,宣传动员广泛深入,文明、节俭、生态的殡葬习俗初步形成。全县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分批次启动农村火化区,涉及 10 个乡镇 69 个村(社区)180679 人。为全面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拟将全县第一批火化区调整为 10 个乡镇77 个村(社区)194743 人,并将部分乡镇村(社区)火化启动时间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拟新增启动火化的村(社区)
拟将碧寨乡中寨村、麦子坪村、杨梅田村、三家村、坡头村、半坡村,勐糯镇沟心寨村、丛岗村新纳入火化范围。
二、拟调整火化启动时间的村(社区)
拟将碧寨乡滥坝寨村、新林村,腊勐镇松山村、中岭岗村、沙子坡村、长箐村、白泥塘社区、长岭岗村、新和村、大龙村,平达乡河尾社区、平安社区,勐糯镇田坡社区、沟心寨村、丛岗村,木城乡木城社区、老满坡村、花椒村启动火化时间调整为2018 年 1 月 1 日;将碧寨乡中寨村、麦子坪村、杨梅田村、三家村、坡头村、半坡村、天宁社区启动火化时间调整为 2018 年 11月 1 日。
当否,请示。
2017 年 12 月 8 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必鹏 0875-6121058,15925580996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8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