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17_Z/2018-073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信息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8-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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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陵县民政局组织干部职工、扶贫工作队深入乡(镇)、村、组到特困供养对象家中进行面对面走访,为他们确定监护人,并由乡(镇)政府、村(社区)民委员会、监护人及特困对象四方签订供养协议书。
农村散居特困供养对象因为居住分散不易管理,平时生活上有啥困难,也很难及时得到应有的照护。为解决好这一难题,日前,龙陵县出台新政,由政府指派监护人来照顾散居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起居,并签订供养监护协议书,让他们安度晚年。指派的监护人一般为直系亲属,或是邻居、村组干部。监护人除了照顾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还要经常查问他们的住房状况、身体情况及生活起居中的困难,有的还帮助他们耕种田地等,且所有工作都是义务。
据悉,龙陵县目前共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998人,其中,集中供养只有119人,分散供养则达1879人,占特困人员的94%,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分散供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580元,全部由财政供养。
目前,全县已签订特困供养人员分散供养监护协议书346份。 杨国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