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1-12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扎实推进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保障生活无着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今年以来,民政局多举措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确保救助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
以协同协力为原则,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印发《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度>的通知》,由县分管民政副县长牵头,成立由县直单位和部门组成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跨部门协调决问题工作机制。
以无缝覆盖为要求,完善巡查转介机制。县民政局会同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对于街面流浪乞讨“四类人”转介处置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护送至救助站,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于在街面巡查中乞讨人员突发病情,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护送至医疗机构救治。
以人民利益为基点,健全身份查询机制。救助站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人员,在其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严格的疫情防控防护措施,尽快安排接送返回归家庭,对流出地拒不接收的,逐级上报民政部门协调解决。
以源头治理为重心,强化稳固监控机制。建立救助返乡人员台账和易流浪人员信息库,开展源头治理回归稳固监控机制,与乡镇对接对本县内1名易流浪乞讨人员每2月回访不少于1次,回访期为一年,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回访,了解帮助其解决生活来源、住房、医疗、生产方面困难。同时邀请公安和当地镇村分管主要领导教育、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确保“回得去、稳得住”。
龙陵县民政局 杨国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