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3122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龙陵县民政局紧紧围绕省、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政策要求,学思想、抓民生,以党建引领社会救助,采取“五个一”工作措施,全面助推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工作。
一是搭建一套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班子。坚持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体系不变,搭建县、乡、村三级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好困难家庭救助综合帮扶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困难家庭综合需求“每月一研判”。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以乡镇、村(社区)为单位,重点围绕重病、重残、重灾家庭以及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象等困难家庭在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就学、住房、就业等方面综合需求每月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对有综合需求的困难家庭及时研究制定综合帮扶措施,乡镇、村(社区)能够帮助解决的及时解决,需要其他部门参与共同解决的,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今年以来,龙陵县共为困难群众解决综合需求48件。
三是推进部门信息“每月一交换”。县民政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残联、医保、人社、住建等多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以提高救助帮扶时效性为目标,每月开展信息交换比对,主动获取医疗、残疾、教育等基础数据,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并及时反馈各乡镇开展入户核查,对困难加重的在保对象及时提高救助标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救助,对需多部门联动解决的,制定困难家庭救助帮扶措施,开展综合帮扶,有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畅连困难家庭综合需求“一线通”。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民政服务窗口、服务热线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认真记录,属于民政救助范围的及时办理,对属于其他部门工作范围的,及时通过“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共同研究解决。同时充分发挥“一部手机办低保”“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作用,及时办理各类救助申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3年以来,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办理低保1014件,特困供养45件,临时救助960件,办结率100%。
五是实行特殊困难家庭“每季度一探访”。充分发挥乡镇民政专干、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协理员的作用,在100%落实照料护理监护人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以及重病、重残、重灾、孤儿等困难家庭定期开展一次探访,切实掌握困难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所需,及时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综合需求,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今年以来,全县共探访特殊困难群众18000余人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