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19-03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19-03-2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补齐基层救助工作短板,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力量,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保民政发〔2019〕5号)、《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建立村社区救助协理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保民政发〔2019〕1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以落实民政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以强化社会参与、创新服务机制、统筹救助资源、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建立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经办能力,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配备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共16名,其中县民政局3名,龙山镇、镇安镇、象达镇各2名,龙新乡、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各1名。
(二)配备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全县每个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各1名,共121名。
三、工作职责和选聘条件
(一)县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在社会救助股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完成实施社会救助所需材料审查、入户抽查、信息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乡镇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在乡镇社会事务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对象的排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三)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职责。在村(社区)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1.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村(社区)居民各项救助政策的咨询解答;2.做好本村(社区)困难家庭或个人社会救助申请的相关入户调查、走访、公示等工作;3.做好救急难申请、入户调查、走访、公示及资金或物资发放工作;4.协助村(居)委员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有关社会救助活动,参与组织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规定参加公益性劳动;5.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社区志愿服务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四)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选聘条件。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熟悉计算机技能,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
(五)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选用条件。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群众口碑好,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除本人及家庭从事的生产劳动之外,应专职从事社会救助协理工作,不常驻村(社区)的不得再兼职从事其他工作。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不得兼职兼薪社会救助协理员,业务量不饱和的现任党建信息助理员、农计员、护林员、综治维稳员、村妇联主席、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小组长可参加公开选任,符合条件优先选用。
四、选聘方式
(一)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统一选聘,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招录。
(二)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选用由各乡镇按照分配名额具体负责,并与县民政局同步开展公开选用。
五、薪酬待遇和考核管理。
(一)薪酬待遇。1.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工资3600元/每人·月(含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2.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工资825元/每人·月。
(二)考核管理。1.县 、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由县级负责实施,绩效考核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原则上按20%确定为优秀。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按照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作标准的1.5倍发放13个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的,按照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3个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奖励,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辞退。2.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考核由各乡镇负责实施,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分管领导为组长,抽调乡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公安派出所人员等为成员的选用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选用工作。各乡镇务必于2019年4月底完成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选用工作,5月全部上岗履职,各乡镇选用结束后,将选用的人员花名册报送至龙陵县民政社会救助股。
(二)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公开选聘相关要求,严格选聘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全面审核,择优录取,切实把好入口关,选好人。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乡镇负责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日常管理,对工作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及时予以辞退,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得要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职责以外的其他工作。
附件1:龙陵县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花名册
附件2:龙陵县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花名册
龙陵县民政局
2019年3月19日
龙陵县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花名册
乡镇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文化 程度 |
联系 电话 |
聘用 日期 |
备注 |
龙陵县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花名册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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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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