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3022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生活保障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
文号 | 浏览量 |
近年来,龙陵县民政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提升孤儿养育水平。
把关好孤儿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一人、不错一人,织密织牢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目前,全县共有特殊群体儿童109名,其中孤儿3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名,特殊儿童10人。
落实好孤儿提标政策。根据政策,严格执行上级补助标准,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特殊儿童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开展好孤儿走访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孤儿走访评估活动,以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孤儿的基本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学习情况等,并做好走访评估记录,建立孤儿信息台账,规范孤儿档案管理,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最大限度地满足孤儿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据统计,龙陵县2022年度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48.5466万元,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精准施救。
(县民政局 杨国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