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7-2/20260710-00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10 |
| 文号 | 浏览量 |
腊勐镇委员联络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腊勐镇中心公墓(二期)建设的提案》(第10050059号),已交县民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做好此提案的办理工作,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县民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承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先由承办股室拟定答复意见后,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腊勐镇与腊勐镇委员联络组就委员提案的答复情况进行协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或建议
主管部门将腊勐镇中心公墓(二期)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民生工作,加快完成申报审批,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予以支持项目建设。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基本情况。为保障全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有效解决群众安葬需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16年6月授权县国资委筹建国有独资龙陵县照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规划建设乡镇公墓,由各乡镇协同做好管理使用工作。2025年10月21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县照颐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代管的2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移交至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公墓后续的建设、管理工作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申报审批情况。为保障腊勐镇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有效解决群众安葬需求,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带领县民政局局长多次到腊勐镇中心公墓调研指导,对腊勐镇中心公墓扩建事宜进行协调,2026年4月,腊勐镇人民政府已对符合开发建设的剩余的公墓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墓穴82个,可暂时满足腊勐镇2-3年的群众安葬需求。县民政局已将腊勐镇中心公墓纳入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由县自然资源局对腊勐镇中心公墓进行调规,待符合审批程序后及时组卷报批。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依据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积极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腊勐镇中心公墓(二期)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三)资金筹措情况。县民政局拟将腊勐镇中心公墓(二期)列入2027年的殡葬项目建设,向省、市民政部门申请2027年殡葬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和县民政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对殡葬改革和县民政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龙陵县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