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2-070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王星委员:
你在政协龙陵县第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的建议》,经与你面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号)文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云南省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云南省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制度”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于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加之县级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暂无法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乡村两级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协理员的作用,提升困难残疾人的核对精准度,对不符合享受保障条件的及时清退,对符合享受保障标准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龙陵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