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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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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57-2/2026071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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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关于龙陵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腊勐镇中心公墓(二期)建设的建议》(第39号),已交县民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1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原县照颐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代管的2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移交至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公墓后续的建设、管理工作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申报审批情况

为保障腊勐镇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有效解决群众安葬需求,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带领县民政局局长多次到腊勐镇中心公墓调研指导,对腊勐镇中心公墓扩建事宜进行安排,2026年4月,腊勐镇人民政府已对符合开发建设的剩余的公墓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墓穴82个,可暂时满足腊勐镇2-3年的群众安葬需求。县民政局已将腊勐镇中心公墓纳入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腊勐镇对腊勐镇中心公墓按照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调整,待符合审批程序后及时组卷报批。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依据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积极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腊勐镇中心公墓(二期)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三、资金筹措情况

县民政局拟将腊勐镇中心公墓(二期)列入2027年的殡葬项目建设,向省、市民政部门申请殡葬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和县民政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对殡葬改革和县民政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龙陵县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