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1-10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文号 | 浏览量 |
李同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摆达社区村委会办公楼建设项目立项的建议(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资金保证是加快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由于民政在村社区建设方面,争取的项目只有为民服务站和省市补助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少,无法满足村委会办公楼建设条件,民政部门没有村(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方面的项目,每个项目最多15万元。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相关项目的争取力度,大力整合各类可利用资源,积极支持村(社区)建设。
感谢你对基层政权建设和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龙陵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