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18-0631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6-26 |
文号 | 浏览量 |
象达镇李碧艳、赵锐代表:
你们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第113号《关于帮助部分乡镇再规划建设一个公墓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感谢你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经我局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龙陵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建公墓的请示》(龙殡改办发〔2018〕1号),为稳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县殡改办遵照《龙陵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火化区启动时间安排,及时规划实施公墓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投入使用经营性公墓1个,乡镇公墓10个,为第一、二批火化对象规范安葬提供了基本保障。为全面实施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本着实事求是、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县殡改办研究认为,全县还需要建设8个片区公墓,5个村级公墓。象达镇朝阳片区公墓、象达镇勐蚌村村级公墓、象达镇芹菜塘村村级公墓建设规划其中。象达镇朝阳片区公墓,由照颐公司参照乡镇中心公墓规格建设管理,公墓建成后可辐射朝阳、坡头田、迆沙寨、帮工、大场、帕掌河、小米地等7个村(社区)95个村民小组4117户农户14243人,规划面积52亩,计划2018年度开工建设。象达镇勐蚌村村级公墓和芹菜塘村村级公墓,由照颐公司给予适当垫资,由乡村负责建设,公墓投入使用后逐步回收成本的方式建设,规划面积分别是6亩和8亩,计划2019年度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殡葬改革和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殡葬改革和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龙陵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