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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7-2/20240325-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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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县龙安孝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县照颐投资有限公司、县万福生态陵园建设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4〕32号)要求,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实现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目标,现就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清明祭扫工作

今春以来,我县大部分乡镇气温逐渐攀升,降水偏少,风干物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乡镇、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今年清明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研判清明祭扫工作的新形势并进行风险评估,毫不松懈地做好清明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祭扫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清明节祭扫服务和管理水平,坚决守住安全事故底线,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二、坚持便民利民,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各乡镇、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火源管控,研究制定祭扫工作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科学合理设置公墓、骨灰堂等祭扫服务场所,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当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强化人文关怀等,提供简约文明的祭扫服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情况,设置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二是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惠民措施公开公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杜绝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趁机变相涨价等行为。

三、坚持文明生态,倡导绿色低碳祭扫

各乡镇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宣传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尚。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创建“无烟陵园”,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要创新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积极开发预约祭扫、网络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要弘扬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四、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管理

一是各乡镇、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坚持把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火灾安全隐患,规范设置集中焚烧区,严禁在墓区燃放鞭炮、烧香烧纸、点燃香烛等,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整改迅速、坚决、到位,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导、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定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等方案,组织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避险、应急处置演练,落实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要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拥堵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各乡镇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整改、重实效”原则,针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特点,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预案,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严控将火种带入山林。各乡镇要压紧压实各村(社区)责任,扎实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安排专人负责祭扫安全管理,严管严控森林草原防火区墓地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组织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依据火险趋势变化,及时在防火重点区域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坚持移风易俗,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大《殡葬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移风易俗,鼓励引导群众选择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自觉投身到文明祭扫、防火防灾的实践行动中来。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挖掘和宣传当地殡葬改革经验做法、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文明祭扫、护林防火的先进事迹,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引领绿色祭扫新风尚。要通过举办网络微课堂、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让清明宣传工作走进社区、服务群众,提升群众参与殡葬改革和森林草原防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开放日”“服务体验日”等活动,向公众介绍主要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展现殡葬服务能力,让更多群众了解殡葬行业,体验生命文化教育。要紧扣清明节防火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祭扫、无火清明”宣传教育活动,注重遴选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营造“倡导文明祭扫,守护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要提前做好舆情研判,以有力措施抓紧推进问题解决,并充分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努力为清明节祭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乡村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周密安排部署,高效协同配合,切实保障群众合理祭扫需求,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要会同网信等部门加强对网络祭扫活动的监管,及时纠正网络祭扫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七、及时报送清明祭扫信息

为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县民政局继续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守,统筹协调服务清明节祭扫工作。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各乡镇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祭扫情况日报制度,要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调度,对清明节期间各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火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龙陵县民政局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