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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7-2/2025120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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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民政局关于招聘龙陵县殡仪馆临时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满足龙陵县殡仪馆用工需求,根据龙机编办发〔2024〕60号《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编外人员聘用使用的合理性,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龙陵县殡仪馆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遗体接运人员1名,负责遗体接运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1.岗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殡仪行业特殊工作环境和不定时工作制,包括夜间、节假日出勤、值班;

2.户籍要求:具有保山市龙陵县户籍;

3.年龄及性别要求:年龄在18-50周岁,男女不限;

4.学历及专业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5.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其他:需持有A2及以上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具备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下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1.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一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5600元/月(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部分),转正后工资待遇为7000元/月(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

1.发布公告

2025年12月8日通过龙陵县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民政局办公室

(3)资格审查。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本;

②身份证;

③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④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1张;

⑤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⑥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尿检证明;

⑦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2025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开招聘及选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检(2025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2025年12月19日)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应聘对象开展背景调查、资料复核,经过综合评议后提出拟聘人选。

(五)公示(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根据考察结果,在龙陵县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联系单位及电话:龙陵县民政局 0875-6121058

附件:殡仪馆临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