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3-03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
文号 | 浏览量 |
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文明新风
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观念,老人在世时要尽孝心、守孝道、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要节俭办丧事,不讲排场,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抵制陈规陋习,文明节俭治丧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在城乡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堂(棚)、鸣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祭品,不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主干道、城乡街道等集聚车辆摆队列阵举行绕棺送丧和告别遗体,不在出殡沿线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维护优美整洁人居环境。
崇尚生态环保,低碳文明祭扫
自觉摒弃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陈旧陋习,倡导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逝者,倡导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方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在林区、景区、居民住宅区、城乡街路、草场、田野等禁火区域焚烧祭品、燃放鞭炮,防范和杜绝火灾隐患。
注重示范引领,发挥带头作用
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监督和制止各种不文明治丧、祭祀行为,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以实际行动移风易俗倡树新风。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保护绿水青山,共建和美家园,为龙陵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龙陵县民政局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