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2-05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做好“5.20”结婚登记预约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及各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龙陵县将于“5.20”期间实行分批分段登记办理,避免“扎堆办证”。届时请需要办理登记的新人按预约好的时间段到龙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对未预约的新人实行现场预约取号。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场所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约方式
(一)网上预约
1.预约办证人员请先下载“办事通”APP并注册登录,在首页搜索框中搜索“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进入服务后再填写“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预约登记机构”和“预约时间”等基本信息,最后点击“提交”即可,预约成功后可查询到预约结果(预约数量每天40对);
2.网上预约时间:5月13日至5月19日;
3.预约成功后请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电话、现场预约
1.预约电话:0875-3126790;
2.现场预约地址: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龙山镇金溪路1号);
3.预约时间:5月13日至5月19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其他事项
1.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保山市的居民、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保山市的居民可以在全市5个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2.进入办证大厅请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请勿进入大厅,请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做好来访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厅办理业务,进入大厅后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按序排队,人与人间隔不少于1米;
3.为减少人员扎堆聚集,建议尽量不带亲友陪同,尽可能减少同时出现在婚姻登记处现场的人流量;
4.为避免集中拥挤,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朋友建议提前到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做好婚检;
5.为了保障尽快为您办理相关业务,请提前准备好婚姻登记所需有关材料(材料清单附后)。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情比金坚,每一天都是登记领证的良辰吉日,祝愿每一对新人们婚姻美满,家庭幸福!
申请办理须提交的材料
1.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
2.初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未婚”或“空白”)。
3.再婚(离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是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注:法院判决书需加法院的判决生效通知书,且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离婚”)。
4.再婚(丧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改为“丧偶”)、派出所出具的原配偶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5.军婚:军人方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官证、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证件和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非军人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6.集体户口: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持集体户口个人单页的,页面上需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单页无住址的,需复印首页、索引页一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7.当事人应提交3张2寸(3.5cm*5.3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红底)。
办证地点: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龙山镇金溪路1号);联系电话:0875—3126790。
温馨建议:为了您和家庭以及下一代的健康,建议办证前到龙陵县妇幼保健院或者龙陵县中医院进行婚前体检。
龙陵县民政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