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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40905-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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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涉校涉生安全工作提醒(2024-2025学年)第 1号

9月3日7时27分,山东省东平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其中家长6人、学生5人)。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校务必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错峰放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错峰放学,避免出现因集中放学导致学生家长大规模聚集在学校门口,增加交通安全风险。

二、随到随入。各学校要告知各学段家长上下学时间,对提前到校的学生放行进入到校园,做到随到随入,避免提前到校的学生和家长在学校门口滞留聚集,增加交通安全风险。

三、主动告知。各学校要告知公安机关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做好学生上下学高峰勤务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完善公安民警、学校保安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机制,在学生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切实加强上放学高峰期校园周边的防护力量,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人身安全。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教育“1530”工作要求,重点宣传教育和提醒学生及家长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严禁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不乘坐无牌无证、三轮车、拖拉机、超员车、载货汽车、酒驾醉驾等无安全保障车辆,时刻绷紧交通安全意识。

五、强化校车驾驶人教育管理。一是校车运营单位(龙陵县矫鹰幼儿园)要结合出行特点,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人安全培训,要求校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二是开通“校园直通车”的学校要主动对接公交公司,共同协商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排调度,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杜绝出现车辆超员等现象,守护好学生上下学往返的“最后一公里”。

六、组织观看交通安全云课堂。9月5日(周四)14:00至15:00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央视少儿共同组织策划的“知危险 会避险”2024年秋季开学全国联动交通安全云课堂,请各学校按时组织师生观看。

请各级各类学校迅速排查,对未落实“错峰放学”“随到随入”等情况,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切除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