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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4070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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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切实做好2024年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暑假将至,全县学校各学段学生陆续离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暑期学生安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暑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各类校园和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暑期,学生放假在家,正值主汛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气温升高,各类溺水、交通、食品卫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各种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加之部分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较弱,家庭监管缺位、教育缺失,暑假学生安全管理任务繁重艰巨。各级各类学校务必清醒认识暑期学生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安全底线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针对暑期安全工作的特点规律,放假前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排查分析各类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防范意识

(一)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暑假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结合暑期安全工作实际,召开一次师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向师生讲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个人极端事件、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暴力伤害、防网络诈骗、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踩踏等安全常识,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召开安全教育主题家长会。各级各类学校要召开一次以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向学生家长讲清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监管责任,重点教会家长防范溺水、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个人极端事件、校园欺凌、性侵、暴力伤害、网络诈骗、食物中毒、火灾、踩踏等方面的常识,要求家长关心关爱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及时排解疏导学生心理焦虑。重点关注留守、单亲等特殊情况学生。

(三)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放假前,各学校必须将《暑期安全告家长书》或《暑假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管理,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放假当天,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将学生离校收假时间及相关安全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务必将学生交到家长手中,及时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做好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假期间,要安排老师、班主任、辅导员等逐一电话联系或家访,“一对一”提醒家长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一对一”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或游泳,不参与打架斗殴,不乱采乱食野生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防范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等,从时间、空间上做到无缝对接管理,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抓好防溺水专项行动。暑期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暑期重点工作,再次进行预

警部署,坚决把防溺水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严防溺水事故

发生。一是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

和安全警示牌,加强重点水域排查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消除隐

患。二是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班会,让学生清楚私自下

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

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

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

水自救能力。重点教育引导学生,严禁私自到江、河、湖、塘、水库中游泳或嬉水。任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一律不得到水边、河

边、坝塘边、鱼塘边等危险区域开展烧烤、拍照等游玩活动。

放假前再次对爱好游泳喜欢玩水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建立

“一生一策”学生档案,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用事

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擅自由泳、玩水的危害性,让防溺

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学校领导及教师要对重点学生

进行挂钩联系,明确到人,做到“一生一师”,确保挂包教育转

化到位。四是将重点学生名单提供给乡镇、村组(社区),建立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精准掌握每名校外学生的动态,形成联防联

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交通安全专项行动。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

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

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家长,提醒做好应对防范工作,确保学

生返家交通安全。二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在放假前要及时通知学生

家长,对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的,要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对

学生独自离校返家的,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

等不安全车辆;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

条例》要求加强对驾驶人和校车的安全管理,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三是各学校要再次组织对存在交通安全风险

重点学生进行排查,并做到“一生一策”,“一对一”结对包保

帮扶,对他们单独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监管,讲清交通违法

行为的严重后果。重点宣传教育和提醒学生及家长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未满16 周岁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

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飙车炸街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继续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合理调

整勤务模式,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保安、值周

教师在学校门口站岗执勤,疏导交通,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

护、安全防控管理等工作。五是开通“校园直通车”的学校,要

加强与公交公司对接,共同协商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排调度,杜

绝出现车辆超员现象,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三)抓好防欺凌防性侵专项行动。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加

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开展

好化解稳控工作。暑期间,要针对已排查出来的重点学生,包保

责任人要定期通过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走访本人、家庭成员

等了解其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和活动轨迹,做到“四个落实,一

个确保”,确保不失控,不发生极端事件。二是严格按照《中小

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学生

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认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各学校放假前要组织1 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掌

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并通过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防范性侵专题教育,

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

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不随便结交、面见网友、微友等陌生

人,离家时告知父母或监护人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教

育学生要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

离危险环境,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严

格落实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严重的欺凌行为、

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学校不得隐瞒,应

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

理。各学校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

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抓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运用多

种载体向师生及家长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逗留,在雷雨

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

生。二是暑假期间,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及时将气象

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到学校、师生、家长,不断增强主动避险

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要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

工作,加密巡查监测频次,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切实做好防灾避

灾工作。一旦出现重大汛情,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保、自救,

及时控制和排除险情,并及时上报,确保汛期和假期的安全。

(五)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巡查,

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保养。对过期、损坏的灭火器和不合格的灭

火器、消火栓、水带及时更换。电气路线要按规定达到设计要求,

不发生私搭乱拉电线的行为;要有完整的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

情况、巡查台帐等。二是按建筑消防标准配备灭火器和消火栓, 并定期查验测试水压等运转情况。三是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设施按有关标准设置并确保完好有效。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走道、楼梯不得有防盗网(窗)、铁栅栏、花盆、书架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按照《龙陵县教育

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消防管

理。重点对燃气具、燃气管道接头阀门、泄露报警器和电器线路、

违规使用电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暑期停用的教室、图书室、

实验室、计算机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设施设备,要切断电

源。对食堂抽油烟系统、排烟道进行清洗。

(六)全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严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利用假期时间,对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的通报》,认真汲取被通报学校的教训,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及时健全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手册,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规范中小学校食堂运行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学校食堂运营、食材采购、食堂管理、供餐服务等工作。巩固提升食堂“三防”建设(防蝇、防尘、防鼠)。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不食用生冷食品和未煮熟煮透的食物,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食用野生菌防控工作,教育师生不食用、不售卖、不购买野生菌,严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保障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假期期间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检查学校的校舍、校内场地及校园周边场地汛期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重点检查校园内、外排水沟是否存在开裂渗漏等安全隐患;三是重点检查地处低凹地段、库区下游、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河流、池塘周边地区的学校;四是重点检查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的学校;五是重点检查学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存在的问题;六是重点检查校址自然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包括校内高大的树木)。七是针对汛期可能多发的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重点检查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电脑房、阅览室、报告厅、围墙、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等方面,尤其要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路线、违章用电、危险物品等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确保100%建立台账、100%跟踪督促、100%闭合监管、100%落实整改。对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检查,严加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火灾、失盗等重大案件。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组织动员广大师生自己动手,疏通校内及学校周边的排洪沟渠,保证汛期排水畅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山体、挡土墙进行全面勘察、评估和整治。地处沿河两岸的学校,随时注意观察天气变化以及学校上游的降雨情况。如遇特大暴雨和洪水,要及时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安全转移被困师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要加强在建工程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密切关注在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施工安全,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履职,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杜绝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八)加强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一是暑假期间学校严禁组织补课,禁止利用各种理由在假期间进行补课,要不断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减低潜在的校园安全风险,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有学生需要留校的,学校要加强管理,坚持实行点名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行踪,保障师生平安。二是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全面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公益普惠和教师志愿参与、家长学生自愿参加原则,精心组织各类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

(九)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内部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学校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具体措施,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严格落实进出人员(车辆)盘查、登记、核实等门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夜间巡逻制度,坚决把可能危及到校园安全的不安全因素拒之门外,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掌握学生安全稳定动态,值班、带班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值班岗位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