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4110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消防宣传月活动及防震减灾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要求,做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及防震减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按照《2024年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根据10月22日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要求,结合“119”消防日活动,各学校要于近日组织一系列以地震、火灾为背景,区分白天上课、白天午休(特别是躺平式午休)、夜间休息等情景下的应急疏散演练,并及时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24年11月14日将活动简讯(图文并茂)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县直学校各1篇,中心学校各2篇),有微信公众号的学校报活动报道链接,“龙陵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拟于11月15日集中发布一批优秀案例。
联系人:杨荣昌 6122419
附件:2024年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7日
2024年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4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消防宣传月主题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
1.组织专题学习。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利用行政例会、教职工大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云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
2.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行政例会、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等时机,组织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河南方城“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四川自贡“7.17”重大火灾事故等),并通过黑板报、演讲、征文等载体开展“消防安全大家谈”活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1.开展技能知识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专业人员到校上一堂消防安全实操课,重点突出常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介绍操作和维护检查、火灾的预防与应急处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等内容,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档案、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
2.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以地震、火灾为背景,区分白天上课、白天午休(特别是躺平式午休)、夜间休息等情景,定期组织全员应急疏散演练。要严密组织,做足演练准备,严防演练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特别是杜绝拥挤踩踏事件,并以演练为契机查缺补漏,及时修订预案,完善设施设备。
(三)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1.开展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对照《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试行)》,主动邀请消防、公安等到校现场指导,全面拆除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常态自检自查。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礼堂、体育场馆等场所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燃气是否按规定检查使用、建筑是否存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等。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发动广泛有力、各项活动丰富有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中心学校要加大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积极对接消防、应急等部门,主动服务学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并及时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