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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4111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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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平安校园”检查评估暨学校安全工作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全县平安校园建设,持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扎实做好2024年度“平安校园”检查评估工作,按照《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教体发〔2024〕28号)要求,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全县 2024年度申报“平安校园”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同时,对秋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

二、检查对象

(一)“平安校园”检查评估实地核查:龙陵县爱乐琦幼儿园、龙山镇城区小学教育集团赧场校区、龙陵县岭岗完全小学、龙陵县户帕完全小学、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幼儿园、龙陵县腊勐镇中心幼儿园、龙陵县碧寨乡中心幼儿园、 龙陵县龙新乡中心幼儿园、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幼儿园、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幼儿园。

(二)“平安校园”检查评估实地核查:龙陵县龙山镇赧场村幼儿园、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幼儿园、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村幼儿园、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幼儿园、龙陵县大水沟完全小学、龙陵县官岑完全小学、龙陵县勐糯镇小天使幼儿园、龙陵县碧寨完全小学、龙陵县碧寨乡天宁村幼儿园、龙陵县邦公完全小学、龙陵县象达镇大场村幼儿园、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幼儿园平安分园、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幼儿园。

(三)对各乡镇辖区学校开展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检查(随机抽取)。

三、检查方式

检查组根据2024年申报“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对照《云南省“平安校园”认定标准》,在各学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帐资料、集中讨论做出反馈、日常掌握等方式开展。检查评估结束后,对达到条件的作为拟认定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平安校园”,发文公布。

四、检查内容

按照《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云南省“平安校园”认定标准》,从制度机制、日常管理、宣传教育、协同治理等4方面、20个指标、90个观测点测评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五、检查组人员安排

组长:王尚达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1人、县市场监管局1人,县教育体育局1人。

联系人:姚仙芹(6122419),车辆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提供。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动邀请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加,并主动与检查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检查评估工作。

(二)各受检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平安校园”认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缺补漏,规范档案痕迹资料,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检查评估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讲求实效,评出安全,评出榜样,评出积极性。

(四)检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务出差有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五)检查组人员差旅费按相关规定由派出单位报销。

(六)请各受检学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于 2024年11月20日之前将整改落实情况(附图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附件:2024年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名单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2024年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名单

县直学校:龙陵县爱乐琦幼儿园

龙山镇:龙山镇城区小学教育集团赧场校区、龙陵县龙山镇赧场村幼儿园、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幼儿园、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村幼儿园、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幼儿园。

镇安镇:龙陵县岭岗完全小学、龙陵县户帕完全小学、龙陵县大水沟完全小学、龙陵县官岑完全小学。

龙江乡: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幼儿园

腊勐镇:龙陵县腊勐镇中心幼儿园

碧寨乡:龙陵县碧寨乡中心幼儿园、龙陵县碧寨完全小学、龙陵县碧寨乡天宁村幼儿园。

龙新乡:龙陵县龙新乡中心幼儿园

象达镇: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幼儿园、龙陵县邦公完全小学、龙陵县象达镇大场村幼儿园、

平达乡: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幼儿园、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幼儿园平安分园。

勐糯镇:龙陵县勐糯镇小天使幼儿园

木城乡: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