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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4042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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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各类校园和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实扛牢安全工作责任

随着“五一”小长假的到来,气温逐渐升高,人流、物流、车流量逐渐增大,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扛实扛牢校园安全责任。认真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师生安全这根弦,始终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园)长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务必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坚决把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放假前要专门组织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安全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提醒,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围墙、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学生食堂、电器电路、消防设施、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备。排查要做到“三个不漏”,即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处场所、不漏一个隐患。关好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关闭其内电源,切实做好防风、防水、防火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根据当前季节气候变化情况和学校自身实际,专门开展一次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欺凌、防性侵、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引导学生开展健康的娱乐活动,教育师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倡导健康饮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学生不到电子游戏室、网吧、歌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酗酒、不打架闹事、不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游玩,不私自或结伴到河塘、水库上玩耍,不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不玩火;教育学生假期外出乘坐游乐设施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时要注意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件)发生。

(三)特别突出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随着天气日趋炎热,汛期将至,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加之“五一”期间学生监管难度大,特别是重点学生群体。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抓好防溺水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七个一”宣传活动,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反复提醒学生,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做到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入脑入心。要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六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一会: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防范),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准”,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监护人监护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再把《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预防学生溺水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广泛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QQ群、校讯通、短信等形式不定时地向家长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对学生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时间节点,要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案例,教育学生无论是徒步、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还是搭乘私家汽车,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乘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超员、超速车辆和拖拉机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上下学;学生及家长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一律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飙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严格检查校车车况、维护保养情况、使用许可、行驶线路、开车时间、停靠站点、校车驾驶人资质、随车安全员和记录及相关制度落实等,节假日一律不得将校车租借他人或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

(五)加强重点学生教育管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排查出存有溺水风险、交通安全风险等重点学生分类造册登记,建立“一生一策”“一对一帮扶”档案,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监管,实现“学生包保教育全覆盖”。重点关注易发事故学生群体(孤儿、单亲家庭儿童、重组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强化教育管理,有针对性的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学校领导、班主任挂钩联系责任制。督促班主任跟踪掌握学生离校后安全到家、收假按时到校情况。加强家校联系,与乡镇、村组(社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精准掌握每名校外学生的动态,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落实领导陪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食堂承包经营准入和退出机制、食品留样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二是生熟、已清洗和未清洗食材分开存放,地面保持干燥,各处无污腻老垢、杂物、残物、霉斑、异味,无隔餐隔夜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售卖野生菌、小龙虾、田螺、自制豆浆、野菜、四季豆、发芽发緑土豆、凉菜、烧烤、裱花蛋糕、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外购熟食凉菜,严禁学校食堂售卖剩菜剩饭;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售卖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学校及周边(小卖部、超市)卖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严禁食堂使用亚硝酸盐,进一步加大毒性中药材的宣传教育。三是持续推进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和“明厨亮灶”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方案,有任务分工,有硬件改造。

(七)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按照《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校园火灾。一是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保养。对过期、损坏的灭火器和不合格的灭火器、消火栓、水带及时更换。电气路线要按规定达到设计要求,不发生私搭乱拉电线的行为;有完整的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情况、巡查台帐等。二是按建筑消防标准配备灭火器和消火栓,并定期查验测试水压等运转情况。三是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设施按有关标准设置并确保完好有效。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走道、楼梯没有铁栅栏、花盆、书架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情况。四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消防管理。重点对燃气具、燃气管道接头阀门、泄露报警器和电器线路、违规使用电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有工作记录;食堂抽油烟系统、排烟道要按时清洗;生活区、宿舍楼电动车集中充电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五是规范管理学校微型消防站,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学校食堂、理化实验室等要规范;排查教学楼、宿舍线路是否老化,线路排列是否规范,电器开关、插座是否呈开放式管理,宿舍内是否有私搭电线增加电线负荷的情况。六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宣传教育,不玩火、不在野外用火,发现火情要向老师、家长或打电话报警,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扑救,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开展森林保护知识宣传,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

(八)持续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工作。一是落实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以及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做好单亲家庭、性格偏激等学生的思想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同学间的矛盾纠纷,做好每周1次的信息收集整理,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控工作。二是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关注留守少年儿童、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情况,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暴力行为和黑恶线索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报告,学校、老师提前介入,落实防范措施。有工作台帐、帮扶、心理疏导、家访等记录。三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防范性侵专题教育。学校要建立防范措施;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防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杜绝男女生宿舍混住,严格落实带班校领导、值班教师和班主任共同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学生日常作息、夜间点名、外出接送、家长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消除管理盲区。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要全面细致检查女生宿舍安全防范硬件设施,检查中发现或学生反映的安全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深入推进学生宿舍“六T”规范化管理,女生宿舍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专职女宿管员全天候值班值守;开展防范性侵专题教育,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吸毒、盗窃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开展青春期知识辅导、专题辅导及法治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外出情况和近期思想动态,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九)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一是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双人双锁、铁门铁栅栏管理制度”等。药品库房内外有视频监控、红外线报警等设备及消防设备。二是化学药品要和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使用专柜存贮,要有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三是学校对教学仪器设备要建立管理台账。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做到保管账物相符、物品进出相符,按规定程序做好报损、报废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设备和药品。

(十)加强校舍、校址安全工作。一是要对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门窗、护栏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防发生事故。二是要建立危房排查整治台账,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三是要分析研判校园所处地理环境,特别是农村、山区学校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塌陷等风险情况。根据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规律,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校舍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强化汛期校园校舍建筑设施和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风险区域汛前、汛中、汛后安全管理;防汛抗旱期间开展防范地质灾害、防汛知识宣传;山区学校要设立道路安全留守点,便于在特殊气候条件下,为学生上学安全和及时施救提供保障。

(十一)加强节假期间教育管理。节假期间学校严禁组织补课,禁止利用各种理由在假期间进行补课,要不断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减低潜在的校园安全风险,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有学生需要留校的,学校要加强管理,每天点名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行踪,保障师生平安。

(十二)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等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要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示意图、标牌、标示等基本设施配备,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不同时段、不同地点适时组织开展地震、火灾、反恐防暴、防汛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的能力。

(十三)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内部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学校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具体措施,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严格落实进出人员(车辆)盘查、登记、核实等门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夜间巡逻制度,坚决把可能危及到校园安全的不安全因素拒之门外,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十四)进一步加强家校紧密联系。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紧密联系,构建家校共育良好格局。“五一”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放假当天,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将学生离校时间及相关安全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务必将学生交到家长手中,及时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做好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假期间,结合天气等情况,不定时给每位家长发布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提示,督促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管责任,从时间、空间上做到无缝对接管理,严防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园动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杜绝值班期间饮酒酗酒,严禁擅离职守,发现问题苗头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置。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进行专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误时误事行为发生。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24年5月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图片)报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电话:6122419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