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4060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4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学校安全事故,按照《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中小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保教体发〔2024〕57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龙安发〔2024〕6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县教育体育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加飞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
组成员、副局长
段华荣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向阳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王尚达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安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二是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三是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并落实学习培训、工作例会、警示教育、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强化学校安全责任落实。
(二)开展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组织全县教育体育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参加上级全覆盖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批分期开展全县教育体育行业领域学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上级开办的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一是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教育体育行业领域单位底数,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二是总结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播放有关视频,开展多形式宣讲。三是认真落实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一是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对本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二是建立常态化安全调研、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各校自查、交叉互查、联合抽查、第三方检查等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三是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确保重大隐患闭环管理。四是认真落实“71015”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抽查检查,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联合有关部门紧盯校舍、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库、实习实训基地等关键部位,以及周边地质灾害点等重点区域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欺凌等重点环节,“起底式”深入排查整改消防、燃气、食品、踩踏、坍塌、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五是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校园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既要落实校园建设首要责任,又要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六是严格校车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防范和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化校内交通组织和秩序管理。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持续巩固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率、学校“护学岗”配备率“4个100%”,提升校园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夯实校园安全基础。二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三是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六)开展校园安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一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好安全教育或专题讲座(活动),加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安全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分层、分级、分领域、全覆盖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二是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安全管理员轮训一遍;各学校每年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食品、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注重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切实提高培训质效。
(七)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一是持续完善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落实好《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把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到岗、到人,推动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层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培训演练体系、防范体系、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经费与物资保障体系。二是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2024年创建率达到100%,并实施动态监管。三是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完善制度化建设,明确各岗位、点位安全责任和安全规程。四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大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加强对校园安全、学生安全的统筹、部署、调度、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联动参与的工作体系。完善联席联商、信息共享、联合巡逻等机制,推动“政、家、校、社”齐抓共管,全力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不断健全“县、乡镇、村(社区)、村组、家长”和“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八)开展校园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县学校安全专报制度,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做好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加强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二是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互检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对监督管理“宽松软虚”的学校进行约谈通报。
(九)开展校园安全专业队伍建设行动
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组建基建工程、自然灾害、实验室、实习实训、消防工程、食品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等领域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学校安全规划、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校园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
(十)开展师生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一是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派出机关和法治副校长工作优势,开展法治教育,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等。组织学习各类事故调查报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二是聚焦溺水、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校外易发多发安全事件事故,落实好“1530”安全教育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在寒暑假、小长假、周末、每天放学等重点时段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项教育和警示活动,发布安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安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持续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四是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宣传教育体育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技术服务、公益课程等,加强安全有关政策文件学习、经验交流,提高安全工作水平。五是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及家长安全宣传教育。健全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资金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校园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完善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聚焦校园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细化各项治本攻坚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要结合实际,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教育体育系统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整体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考核巡查。县教育体育局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校(园)长任期目标考核、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重点内容,实行安全事故扣分制度。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学校的督促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将适时深入学校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