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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4053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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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31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维护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龙陵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龙交安〔2024〕4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有效治理,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师生不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发生涉校涉师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加飞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

组成员、副局长

段华荣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向阳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校园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具体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内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学校教师驾驶人和机动车台账,适时提醒教师驾驶证到期换证和车辆到期年检。二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教育“主阵地”作用,推动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每所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好“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的时机,通过播放涉学生交通事故案例、涉学生交通违法行为等视频,广泛的教育家长和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二)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维护和管理。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家、警、校”交通安全秩序维护工作机制,结合辖区学校实际,每天上放学期间,设置学校保安配合、老师配合、家长配合、民警配合的“护学岗”,筑牢学校周边“家警校”护学的安全防线。二是继续加大力度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要求,对没有设置减速带、警示灯、设置相关标志标线的,由学校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和辖区乡镇政府,统筹做好基础设施的完善工作,力争龙陵学校周边的交通设施得到逐步完善。三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配合公安机关严查校园周边车辆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配合交通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涉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强化校车的安全管理,联合公安机关对校车开展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核查,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四是加强“校园直通车”的监管,在周末放假、收假时,配合公安机关严查“校园直通车”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学校要安排专人维持学生上下“校园直通车”秩序,在放假离校时要在源头上杜绝超员学生乘坐车辆。

(三)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师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学校的思政教育课程的内容,要严格执行安全教育“1530”工作要求,每天放学前进行1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周周末放假前对学生开展5 分钟的安全教育,放长假前开展30 分钟的安全专题教育,从源头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县教育体育部门将定期对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学校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教育。

(四)发挥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在每个学期开学后和放假前,分别到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针对职业中学等高级中学,上半年要邀请交通安全宣传部门到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沉浸式”教育,让学生体验交通事故发生的危害性。

(五)加强干部职工严格管理。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在每周、每月的工作会议,要在会议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在乡镇学校工作的干部职工要更为重视,要加强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干部职工要加强对家属及亲属的宣传教育,教育家属、亲属做到安全驾车,规范乘车,不乘坐超员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协作,健全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控长效协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压实责任。各中心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对辖区学校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县教育体育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工作不落实或由此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