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4030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7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龙陵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安发〔2024〕5号)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紧盯重点场所、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等集中行动,推动压实学校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火灾形势平稳,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为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加飞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华荣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职责
重点整治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教学楼,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周转房、公寓楼等场所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等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校内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三)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四)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六)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改造优化通行道路。
(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独立设置,并与校内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7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进行专题部署发动。
(二)集中整治(2024年3月中旬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相关场所突出风险隐患。
(三)验收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学校阶段性工作进行抽查评估。
(四)巩固提升(2024年6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前期上账隐患问题,加快督促整改销号,健全闭环整改流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行动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等重点任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场所、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治理,全力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将适时深入学校开展抽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单位,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按时报送材料。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附图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联系人:姚仙芹,电话:61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