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112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2023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保公发〔2023〕163号)要求,现就做好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
二、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三、活动内容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职能作用,将组织开展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扛实扛牢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为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多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紧紧围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主题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悬挂标语、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手抄报、宣传栏、微信、致家长一封信、专题讲座、“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向师生及家长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教育学生遵守有关规定,不违规骑车,离校返校时不乘坐无证无牌、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超载或车况不好的非法营运车辆,守护好学生上下学往返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使师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四是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送法进校园,向师生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突出预防交通事故等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能力。五是持续推进“平安童行”交通安全“五个一”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体验课、制作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培养学生交通文明意识,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六是学校教职员工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及周边道路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隔离栏、标识标牌等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排查治理台账。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车辆违章停放的管理,做好摸排劝导,引导规范定点经营、文明停放,推进校园保安、值日教师的日常周边巡查制度。
(四)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龙陵县公安局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状况等实际,完善公安民警、学校保安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机制,在学生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切实加强上放学高峰期校园周边的防护力量,疏导交通、维持秩序,维护师生人身安全。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简讯的形式(图文并茂)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县直学校各报送1篇,中心学校各收集辖区学校3篇)。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