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102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 2023年秋季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压实主体责任
(一)落实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留样、信息公开等制度。食堂、超市外包的学校要强化学校、承包经营企业或受托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主动邀请市场监管部门到校指导学校食堂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二)全面自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自查,着力解决食品安全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等突出问题。要突出关键部位,全面清扫、消毒操作加工和用餐场所,确保环境清洁,防止出现死角盲区;要突出关键设施设备,全面检修、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贮存、冷藏冷冻、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有效运转;要突出关键环节,全面清理变质或过期等不合格库存食品,全面掌握从业人员动态信息,加强上岗前人员培训和考核。
(三)加强环境治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对食堂环境和虫鼠害进行专项治理,加强防虫、防鼠、防蝇设备设施的检查,定期维护更新,堵塞设施漏洞;改善老旧设备和硬件设施,加强食堂的通风道、排烟道、下水道等区域防鼠网的设置和维护,加大下水道、排污管内残留食品的清洁力度和清理频次。
(四)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自查工作。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松花蛋、四季豆、野生菌等食物;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能力及应对食品安全舆情能力。
二、强化督导,压紧主体责任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级各类要切实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学校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为学生提供营养、健康的学生营养膳食。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前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招标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大宗食品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程序要合法合规,不得违规操作。
三、突出重点,压细监管责任
(一)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不放过一个区域,不留一个盲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化解。学校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按照最高风险等级 D级检查频次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的规定,不得经营违背公序良俗、不利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食品,全面防控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结合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校外供餐单位,供餐人数较多的学校食堂、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以及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承包经营企业或受托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制度,是否规范全过程操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及时整改。
四、协同共治,加强宣传教育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要组织学校食堂关键岗位人员分类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多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根据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营养均衡。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通过采取小份菜、半份菜、套餐、自助餐等方式,制止餐饮浪费。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学校要不断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 2023年 11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陈安和 6122419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