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10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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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近期一款名为“萝卜刀”的新型玩具在中小学生群体中走红,该玩具是一种外形酷似胡萝卜的彩色塑料玩具刀,儿童可迅速将刀甩进甩出,并进行捅刺或割喉动作。由于该玩具本身具有攻击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又会形成心理暗示,激发孩子暴力倾向,对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提醒》(2023 学年第1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推广“1530”
安全教育模式,强化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学生正确识别和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严格学生日常管理,严禁将危险性玩具带入校园。
二、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在10月底前,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妇联等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组织一次针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专项治理,以“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的玩具产品为重点,加大校园周边商铺和流动摊贩管理力度,一旦发现存在售卖危险性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的,要严肃查处。
三、做细家长安全提醒。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
等形式,全覆盖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购买、持有和使用玩具的日常监督,务必选择正规厂商出产的、适合孩子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不要为孩子购买“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同时,在玩具使用前,要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警告和提醒内容,做好孩子使用时的安全防范,家校协同做好管控工作。
四、加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排查管控,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学生、重点寝室的排查,采取明查、暗访、发动学生举报等方式没收管制刀具,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学校。寄宿制学校要做好周末、假期复学学生携带物品的全面检查,落实班主任和其他任课老师的日常监管职责,对发现的管制刀具一律予以收缴,对其他危险物品进行暂扣保管,并号召师生员工主动交出私存、私藏的各类危险品,并将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坚决杜绝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中小学要全面建立班级安全员和信息员制度,重点加强学生矛盾纠纷、危险物品和校园欺凌等方面的日常监督与及时报告。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