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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3092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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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行再认识,对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再提高,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校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针对中秋、国庆安全工作的特点规律,认真排查分析各类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放假前要组织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务必将安全工作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各类校园和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中秋、国庆期间气温高,人流、物流、车流量逐渐增大,汛期强降雨天气等特点,导致各种风险隐患叠加,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放假前专门开展一次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防治、防性侵、反恐防暴、防电信网络诈骗、自然灾害防范、法制宣传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强化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密切联系,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放假当天,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将学生离校时间及相关安全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务必将学生交到家长手中,及时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做好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假期间,结合天气等情况,不定时给每位家长发布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提示,督促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管责任,从时间、空间上做到无缝对接管理,严防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特别突出抓好防溺水工作。中秋、国庆期间天气依然炎热,加之假期间学生监管难度大,学生溺水再次进入高发期,各学校要深刻汲取龙江乡9月23日1名学生意外溺水事故教训,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抓好防溺水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3 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创新工作举措,深入分析溺水事故对学生的危害,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放假前要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反复提醒学生,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要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准”,做到防溺水安全意识入心入脑,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再次联合村(社区)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水塘、深渠、河坝等危险水域,采用设置警示标牌,设立隔离带、防护栏,设置救生杆(圈),明确管理人员,加强巡查等务实管用的措施,彻底整治安全隐患。要重点关注易发事故学生群体(孤儿、单亲家庭儿童、重组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强化教育管理,有针对性的做好防溺水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学校领导、班主任挂钩联系责任制。

(三)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各学校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时间节点,要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案例,教育学生无论是徒步、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还是搭乘私家汽车,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乘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超员、超速车辆和拖拉机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上下学,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牢记交通出行安全要求。教育师生自觉抵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飙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严格检查校车车况、维护保养情况、使用许可、行驶线路、开车时间、停靠站点、校车驾驶人资质、随车安全员和记录及相关制度落实等,节假日一律不得将校车租借他人或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

(四)深入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校园内矛盾纠纷排查整治。要深入排查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重点学生和重点教师,教职员工生活中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资源纠纷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台账管理,逐一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主动提前介入,限时化解销号。加强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和治安乱点整治。要及时排查和化解学校因经济纠纷、合作办学、工程合同等以及涉师涉生案事件产生的矛盾纠纷隐患。要结合各地各校治安特点,配合公安机关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涉生案事件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各学校要对本校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坚决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要充分利用假期对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电脑房、阅览室、报告厅、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尤其要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路线、违章用电、危险物品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重点检查,严加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火灾、失盗等重大案件。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驾驶员和随车安全员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等,严禁将校车外租或借用。加强校舍校址安全检查,做好防汛工作。目前汛期还未结束,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师生进行防洪度汛、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教育和安全出行教育。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危房简屋(工棚)、在建工程、各类建筑物避雷设施、下水管道及防水设施、建筑外贴面等重点部位进行防汛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围墙、排水沟、学校附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区域,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要逐校逐级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立即进行整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校园安全防范。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采取过硬措施,落实校园内部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具体措施,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完善校园内部管理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日常管理和门卫、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管理。要强化校纪校规和师德师风教育,树立良好校风,使规范自身行为成为师生员工的行动自觉,最大限度地防止在校学生打架斗殴、在校学生遭受侵害、学生无序外出遭受侵害等案(事)件的发生。从严学生管理,严防学生遭受侵害。各学校要切实担起责任,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要全面细致检查女生宿舍安全防范硬件设施,检查中发现或学生反映的安全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女生宿舍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专人专管,要配足配好责任心强、相对年轻的女性宿管人员,严格落实带班校领导、值班教师和班主任共同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学生日常作息、夜间点名、外出接送、家长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消除管理盲区。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要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外出情况和近期思想动态,共同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能及时寻求他人帮助和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遭受侵害案(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节假期间教育管理。节假期间学校严禁组织补课,禁止利用各种理由在假期间进行补课,要不断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减低潜在的校园安全风险,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有学生需要留校的,学校要加强管理,实行点名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行踪,保障师生平安。

(六)加强应急管理,开展避险演练。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等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示意图、标牌、标示等基本设施配备,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不同时段、不同地点适时组织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的能力。

(七)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门卫力量,规范保安员管理,严格落实进出人员(车辆)盘查、登记、核实等门卫管理制度,严守校门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夜间巡逻制度,坚决把可能危及到校园安全的不安全因素拒之门外,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值班值守,切实落实好值班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制度,中秋、国庆期间,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组织校园巡逻和夜查。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带班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值班岗位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从事发时间15分钟内口头报告,事发1小时内书面报告,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误时误事行为发生。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开展督导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将于中秋、国庆前对全县学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及其它校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请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相关备查资料,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对指出的问题、安全风险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认真组织,完善措施,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并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图片)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