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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30918-00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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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8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持续开展学校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筑牢燃气安全本底,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安发〔2023〕8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安全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云南省各项举措,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集中开展学校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意识和能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动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加飞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华荣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堂、教师食堂、教职工宿舍、在校内居住的外来住户、实验室、实训车间、锅炉房等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场所。

(二)整治内容

1.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上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防止发生燃气安全事件,切实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2.持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广泛开展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师生及家长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要积极邀请消防大队、天然气公司到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三是要组织专家对教职工特别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开展燃气专业知识培训,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再次对学生食堂、教师食堂、教职工宿舍、在校内居住的外来住户、实验室、实训车间、锅炉房等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软管和减压阀等燃气设备,私接“三通”,不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隐患,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落地见效。排查发现校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学校或用户,立即停止使用。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至11月)。各级各类学校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学校燃气底数,掌握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完善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要制定具体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动员,创新宣传形式,采取适合学生认知水平、学生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手段,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师生自觉保护燃气设施,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自查和抽查的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决不允许发生燃气安全问题。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23年10月9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附图片)及《龙陵县学校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