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082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龙陵县校园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1日
龙陵县校园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校园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安全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实施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以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重点,紧盯问题集中发力,靶向解决,补齐短板,形成合力,持续提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水平,始终保持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4个100%”成果巩固提升,创建新标准“平安校园”达80%以上,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家校共育、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体系,着力实现校园安全组织体系更加严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内部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安防系统更加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师生安全素养较大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不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对教育安全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坚持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规划、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严格落实校(园)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巩固提升“三防”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提升“三防建设”“4个100%”成果。持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专职保安真正在岗履职;同时加大专职保安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保安履职能力。动态跟踪学校封闭管理情况,加强新建校舍、改扩建校舍等项目监管,持续加大门卫室、围墙、防冲撞设施等建设投入,杜绝新增无法封闭管理运行的学校。认真落实“高峰勤务”等要求,保证“护学岗”到岗率、见警率。加强现有一键式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运营管理,提高公安专网的接入率。
(三)加快创建“平安校园”。根据省、市提出的目标要求,今年全县“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要在80%以上。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龙陵县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整合政法、公安和教体力量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加强日常督导,严格组织验收。2023年底全县创建县级“平安校园”22所,覆盖率80%以上;市级3所,省级1所,其中:县直学校县级2所、市级1所;龙山镇县级2所、市级1所、省级1所;镇安镇县级4所;腊勐镇县级1所;碧寨乡县级3所;龙新乡县级3所;象达镇县级4所;平达乡县级3所;勐糯镇市级1所。
(四)持续实施防溺水专项行动。继续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各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以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水域安全主体责任、教体部门教育监管责任和家长或监护人监护责任。一是坚持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周组织学生集中观看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一次,要求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集中观看率要达100%;坚持每月对“爱好游泳、玩水”存在溺水风险的重点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做到一对一结对包保帮扶,实现“学生包保教育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防溺水“九个一”宣传活动,做到防溺水安全教育入脑入心,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全面营造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学校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出、反复强调预防溺水宣传标语。三是学校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各乡镇、村委(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危险水域进行再排查,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逻巡查工作,确保危险水域的标识、标牌和救生杆设置做到全覆盖。各村委会要动员村组力量通过“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电子显示屏、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对家长、村民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家长及村民防溺水意识,发现学生在水边游玩及时教育提醒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五)继续实施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使用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农村、山区中小学要重点教育,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乘坐农用车、无营运资质的出租车、报废车、拼装车等车辆上下学。主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逐步扩大中小学生公交专用线路或“校园直通车”覆盖范围,严格“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切实加强上放学高峰期校园周边的防护力量,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人身安全。
(六)全力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学校食堂、超市规范管理,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入库、储存、加工、留样、配餐、供餐等环节流程严格规范,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提升食堂“六T”实务管理水平,食堂“六T”实务管里达标率达到95%,“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严禁高风险食品进校园,加强对管理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网络舆情事故后能立即研判、分级处理,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安全。
(七)持续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抓好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征文活动、发放手册、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给家长一封信”、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片等方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注重事前防范,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留守、单亲、早恋等学生跟踪管理,有效开展防范性侵专题教育。落实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存在问题,全面排查整改,做到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坚决杜绝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案件。
(八)开展“校园性侵”零容忍专项治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按照《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一号检察建议”(脱密版)传达到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所有班主任、宿管人员及其他人员,确保熟悉领会“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及精神,并做好传达学习记录。开展女生防范性侵害专题教育,增强女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遭受伤害。抓实中小学女生宿舍管理,特别是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防范,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专职宿舍管理员且必须为女性,确保24小时在岗值守,宿舍管理员开展夜间巡查应不少于2次。女生宿舍严格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教职工在校期间的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道德修养。对“校园性侵”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九)强化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完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剧毒品等的安全管理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
(十)强化校园消防及森林防火工作。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2023年底前,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创建消防达标试点学校。主动联合消防救援部门督促各地各校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岗位防火检查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黑板报、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作文(低年级画一幅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图画)、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公开信、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的标语)。
(十一)常态化强加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部门联动,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问题整改通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市政设施管理,取缔无证无照的小餐馆、小诊所、小旅店等场所;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铲除滋生“黄赌毒”土壤。
(十二)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溺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法制教育等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探索师生安全实践教育培训模式;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认真落实“1530” 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上午和下午放学前1分钟、每周五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
(十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教育领域整治行动。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会议安排部署。继续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和“三书一函”整改工作,防止在校学生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腐蚀、利用。重点打击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和校园霸凌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整治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守护好一方校园净土。
(十四)开展好应急演练和预案修订。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学校应急预案,防止应急预案和演练脱节。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疏散路线图和设置疏散标识、标牌。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地震、消防、反暴恐等应急演练,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方法与技能。
(十五)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校园安保排查着重查看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对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尽早发现潜在的隐患问题,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初始阶段。
四、行动安排
(一 )部署阶段 (2023 年8 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细化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力量。
(二)实施阶段 (2023 年9月-2023 年12 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抓好校园安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注重痕迹材料收集整理。
(三)巩固阶段( 长期坚持 )。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形成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把这次专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公安、水务、司法、文旅、住建、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工作的指导、支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积极有效推进专项工作。
(三)严格进度,落实责任。各中心学校要加大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严格工作进度,整体协同推进。在各学校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涉校治安案件、涉校刑事案件发生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上级通报的,将坚决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进行责任倒查。
(四)及时总结,报告材料。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根据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已8月28日前将工作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12月28前将报工作总结及成功经验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