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052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2023年5月20日,昌宁县1名学生在周末休息期间私自与同伴相约到河边温泉煮鸡蛋不慎落水溺亡。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清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全面掌握、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坚决遏制涉生溺水事件再次发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再次组织力量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校园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要加装防护设施,限期整改,并有人负责看管;对校园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学生安全。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陵县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责任书》要求,主动报告或联系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部门联动,再次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水塘、深渠、河坝等危险水域,采用设置警示标牌,设立隔离带、防护栏,设置救生杆(圈),明确管理人员等务实管用的措施,彻底整治溺水隐患。
教育引导学生,除可以到有人看管的正规游泳池外,严禁私自到江、河、湖、塘、水库中游泳或嬉水。任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一律不得到水边、河边、坝塘边、鱼塘边等危险区域开展烧烤、拍照等游玩活动。
二、强化重点学生教育管理。对爱好游泳、玩水有溺水风险的重点学生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做到一人一策,一对一结对包保帮扶,对他们单独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监管,讲清擅自下水游泳的严重后果,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实现“学生包保教育全覆盖”。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假期安全提示》、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放学、周末、节假日及时提醒家长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增强家长及村民防溺水意识,做到“见孩子在水边能善意提醒远离危险水域”。
教育引导没有救护能力或自救技能的学生,不得擅自下水对溺水者进行施救,可以选择报警或寻找成年人进行施救。
三、全面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创新形式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学校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出反复强调预防溺水宣传标语,重要部位要张贴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提示语,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预防溺水教育提示标牌,开辟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各班级出一期防溺水知识黑板报,深入宣传,反复提醒,做到防溺水知识人人皆知、防溺水意识入心入脑。
四、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对履职履责不力的,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按干管权限实施“一案三查”,对事故发生原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5月31日前将《龙陵县校园及周边水域排查统计表》《龙陵县学校爱好游泳及玩水有溺水风险重点学生排查登记表》和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简讯(图文并茂,围绕“七个一”宣传教育及排查等方面写,中心学校各3篇,县直学校各1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