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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3041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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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等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龙安发〔2023〕4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级统一安排部署和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不懈推进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级69项、市级75项、县71项具体举措,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各学校要开展重大风险普查行动,巩固2022年“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根据《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完成学校的清单化建档立档工作,100%建立“4张清单”,建成动态管控机制。对各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确保100%整改到位。开展责任落实提升行动,设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明确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实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三、整治重点

(一)校园内安保工作。重点检查学校“三防”建设和使用情况;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内部每个岗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和严格的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等。

(二)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完好;电气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等。

(三)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开展防溺水“七个一”宣传活动,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辖区内不安全水域。加强对重点学生监管,加强家校紧密联系,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时段的监护陪伴,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四)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实验室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危险化学品保存是否执行双人双锁,购买、使用、存储、销毁是否符合规范;教师是否严格按照流程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等。

(五)校车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与落实;学校的校车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学校门口是否设置隔离栏、防撞桶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是否在学生上放学重点时段设置“护学岗”及对学生进行离校返校时不乘坐无证无牌、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超载或车况不好的非法营运车辆等交通安全教育情况。开通“校园直通车”的学校是否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六)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校(园)长负责制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六T”实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大宗食品统一采购制度;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过期;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留样柜是否专用;食堂内部环境是否整洁等。

(七)宿舍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生住宿楼窗户是否加装防护设施;是否加强对学校宿舍的管理、有专人负责、实行值班值宿、夜间巡查、外来人员登记、禁入制度;宿舍通道是否畅通,学生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宿舍环境卫生是否良好;是否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情况,执行女生宿舍全封闭管理及女性教职工值班巡查制度等。

(八)体育活动组织及设施设备。重点检查学校组织体育活动前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组织过程是否严谨;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九)校舍及建筑工地安全。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施工场地是否与学生活动场所隔离,基础围护是否牢固,是否存在塌方、渗水等隐患;建筑材料是否安全堆放;校舍及附属设施是否有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现象;砖砌体有无松动和裂缝;混凝土构件是否开裂、露筋;屋顶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有无受损、破坏等现象。

(十)防汛减灾工作。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易致山洪、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区域。自然灾害防范、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及疏散示意图、标识、标牌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等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实习实训安全。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习实训单位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十二)校园周边安全。学校周边是否有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等人员;是否有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行为;学校周边出租屋、旅店、网吧、书店、文具店等治安复杂场所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为未成年人提供不正当服务的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扛牢政治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细抓实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治到位,坚决防范安全事故。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压实安全责任措施,杜绝口号落实、会议落实、文件落实,决不能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完了、把做完了当做好了,真正把部署过的每项任务、明确过的每条措施都落到位,以工作落实的确定性应对风险隐患的不确定性。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利用国旗下讲话、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主题班会、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必要性,普及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大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之后按旬报送。2023年4月15日前,梳理报送《事故易发多发学校基础信息清单》(附件2)及《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清单》(附件3);6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