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051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11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学校火灾防控工作,根据《龙陵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龙消防委发〔2023〕8 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学校人员活动集中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火灾形势平稳,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为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排查重点场所
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的场所,包括学校教学楼、会议室、学生宿舍(幼儿休息室)、食堂、实验室、仪器室、实训工间、计算机室、图书馆(室)、多媒体教室、礼堂、超市(小卖部)、在建工地、电动车停放点及周边等重点场所。
四、重点问题整治
(一)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食堂明火四周堆放可燃物等。
(二)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路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老化、裸露,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疏散通道停放或充电。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四)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和标识不清。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或不能满足通行条件。
(五)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六)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七)管理责任落实。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宿舍管理员、食堂工人、保安、班主任、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功能室管理员未履行好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未形成部门、教师、员工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部门联动消防管理网络。
(八)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各学校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二)基层排查。各中心学校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学校开展防火检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立即抄报主管部门,移交辖区消防部门。
(三)部门排查。县教育体育局发动教育领域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改。制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计划,对照教育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围绕消防管理人能力、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员工消防培训教育、单位消防应急能力等要素,全面开展达标建设,提升行业本质消防安全水平。今年教育领域重点单位达标率不低于30%。
六、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准实施。要加强队伍建设、细化闭环管理,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专题分析研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部署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教学楼、会议室、学生宿舍(幼儿休息室)、食堂、实验室、仪器室、实训工间、计算机室、图书馆(室)、多媒体教室、礼堂、超市(小卖部)、在建工地、电动车停放点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全面详细地掌握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制定隐患整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全力整改隐患,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按照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要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开展常识性、提示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消防意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逃生自救技能和避险技能。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家校紧密联系,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消防安全工作,实现“教会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着力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常识知晓率。二是全面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在线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到“四懂四会。三是各学校要积极联系当地消防、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整改落实。四是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确保通过演练使广大师生熟悉逃生线路,懂得逃生常识,掌握逃生技巧,切实增强学校应急疏散组织能力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8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各中心学校要对辖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影响学校安全、整改难度大的,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并落实部门齐抓共管。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要将专项行动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强化消防责任落实,切实厘清学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学校的督促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将适时深入学校开展抽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学校,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于每月23日前将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及《单位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情况统计表》(中心学校汇总辖区学校情况)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于6月30日前报送消防安全示范课教案及课件(县直学校各1篇教案、1个课件,中心学校各收集辖区学校3篇教案,1个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