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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3042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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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2023年4月17日14时04 分,浙江金华一厂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遇难;2023 年4 月18 日12 时57 分,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灾,造成29人遇难。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龙陵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1日至2023 年5月15日

二、检查对象

设有学生宿舍的学校、设置幼儿休息室的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六)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九)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十)开展防火巡查。学校(幼儿园)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2 小时巡查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控制室和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3年4月21日至4月24日)。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仔细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仔细排查火灾隐患,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研究对策,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如实进行登记(附件),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备案。

(二)全面检查(2023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各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学校开展全面检查,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龙陵县第一中学、龙陵县高级职业中学、龙陵县幼儿园等学校开展检查。

(三)整改销号(2023 年4 月28 日至4 月30 日)。各中心学校、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对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隐患闭环销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学校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学校的督促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将适时深入学校开展抽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学校,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因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玩忽职守而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附图片)及《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