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82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多发势头,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各学校要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把思想道德建设渗透到学校的一切工作中,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高度重视校风、学风建设,要加强行为规范、纪律、法制和责任教育,让未成年人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担责任,充分发挥道德引领作用,不断增强道德约束力。
二、认真开展摸排,强化预防管理能力
各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要对校内重点学生群体进行摸排,建立“一生一策”档案,对学校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失管学生、离异或单亲家庭学生、失学辍学学生及其他需要重点关爱的学生进行深入摸排筛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清、状态清。各学校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在校学生,特别是对在校经常违规违纪违法但未达到犯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建立校长、政教处主任、班主任三位一体帮教机制,通过组织开展激发学生内动力的校园兴趣活动、定期家访、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关爱和帮助,实施有效管理。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各学校在秋季学期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国旗下讲话、广播、橱窗、黑板报、LED 显示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二是邀请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组织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采用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形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秋季学期,全县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四、开展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
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在校园内醒目地方张贴公示《法律专家帮您计算打架斗殴的成本》。建立涉校涉教矛盾、师生矛盾、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注重事前防范,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保证事故苗头能及时发现。建立矛盾调处化解机制,有效防止学生之间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欺凌暴力事件。建立警校联系制度,互通信息,共同关注,有效治理校园欺凌事件和暴力事件。同时,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确保校园文明和谐。
五、认真开展防范性侵害专项行动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离家时告知父母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要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小学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做到防范性“自护教育”全覆盖,坚决杜绝侵害学生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好大门和学生宿舍,24小时专人值班。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女性教职工值班制度。三是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教育中小学生不进网吧、酒吧、KTV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随便与陌生人交流,防止不法侵害等。
六、狠抓校园安全日常管理
一是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管控,严禁校内食堂、小卖部、宿舍、操场角落、走道楼梯拐角、厕所等场所滞留学生。二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和关键岗位24 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三是执行门禁制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校园专职保安要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对出入校门的人员严格验证、检查和登记。严禁社会人员随意出入校园,严禁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四是执行巡逻制度。充分发挥安保人员、值班教师的作用,每天对要害部位、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及校园周边开展多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五是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合理调整勤务模式,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保安、值周教师在学校门口站岗执勤,疏导交通,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安全防控管理等工作,严防发生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种案(事)件。
七、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各学校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与政法、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常态化联合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要特别注意摸清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隐患情况;存在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情况;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的经营性网吧、电游室、录像厅、歌舞厅、酒吧、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等情况,要从源头上、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八、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教育服务保障
一是各学校要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保障适龄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全部接受完整义务教育。对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联合乡镇、村组开展劝返,完善档案。对劝返学生加强管理,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二是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单亲、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学生保持家校联系,要给予其关注关心,及时掌握孩子情况,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提醒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切实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认真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项工作落实,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图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同时报送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简讯(龙山中心学校、镇安中心学校、龙江中心学校、腊勐中心学校、碧寨中心学校、龙新中心学校、象达中心学校、平达中心学校各3篇;勐糯中心学校、木城中心学校各2篇;县直学校各1篇)。
联系人:姚仙芹 0875-6122419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