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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2-0811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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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姚仙芹, 联系电话:0875-6122419

附件: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学校建筑消防安全基础,提高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龙陵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安发〔2022〕10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范围内开展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着力巩固提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聚焦建筑重大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彻底排查整治存在消防隐患问题,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消防措施落实,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

四、整治对象

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所有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及在建项目施工工地。

五、整治重点

(一)在建项目施工工地

1.未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管理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和可燃物。

2.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临时消防车通道,未配备相应种类、数量消防设备。

3.工人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二)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建筑外墙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2.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三)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重点场所未配备、设置相应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数量不足、放置不规范,存在故障、损坏或瘫痪等情形,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存有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四)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存在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和标识不清的现象。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未独立设置,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封堵,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被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绝缘老化、裸露、私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公共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未集中充电,采取“飞线”、入户方式违规充电。

(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单位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8月12日至9月11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检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落实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9月12日至12 月31 日)。各级各类学校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的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方案。针对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当立即整改;针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制定隐患整治路线图、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县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级各类学校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专题研究,健全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防范火灾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学校建筑消防安全状况的排查检查力度,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组织开展建筑在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建筑设施、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形成工作合力。县教育体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各自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防止推诿扯皮。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将任务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教育体育局将成立督查组,督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学校,要督促限期整改。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于2022年8月至11月,每月21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附图片)及《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至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