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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1-092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1-09-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附件: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为龙陵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中共龙陵县委平安龙陵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平安办〔2021〕4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分析近年来校园命案发案的特点规律,找准学校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易引发命案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校园安全风险,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坚决杜绝师生命案、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发生,为龙陵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命案可防、命案必防、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理念,开展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集中开展命案防控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治安难点、重点部位查究整治到位,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到位,危爆、危化物品管控到位,联防联处机制健全到位”,确保不发生涉校涉师涉生命案,切实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感、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实效,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自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叶正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丛甲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防控措施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是开展校园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心理问题等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校,校不漏班,班不漏人。重点排查:生与师、生与生、师与师有矛盾纠纷者;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婚恋纠纷、家庭纠纷者;极度自卑或人际交往能力低下者;离异单亲家庭或心理扭曲者;妄想症或有精神抑郁者;悲观厌世或有自杀倾向者;留守儿童或家庭困难者;因早恋而近期失恋者;行为不端或经常欺凌同学者;沉迷虚拟网络或有暴力倾向者;教师队伍中的品行不端者;学校因经济纠纷、合作办学、工程合同、“双减”政策下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二是配合公安机关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等人员。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主动提前介入,限时化解销号,切实提高对涉校涉生案事件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一是全面摸排校园及周边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加强动态评估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确保不因漏管失控引发案(事)件。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监护和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问题学生或触法青少年的转化工作,努力控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对留守子女和困境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关爱保护和防侵害等安全教育,解决好其家庭所涉矛盾纠纷,防止发生伤害学生的重大恶性案事件。三是加强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及性格偏执人员、长期信访或缠访、闹访人员的动态排查,及时落实重点关注、心理干预、疏导稳控等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三)强化重点场所排查管控。一是加强校园关键部位管控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治理与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校园监控工程”建设,实现校园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二是加大对学校食堂、宿舍、锅炉房、仓库、教室、实验室、电脑房、阅览室、报告厅、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尤其要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路线、违章用电、危险物品等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重点物品排查管控。狠抓管制刀具、危化物品等重点物品排查管控,实行重点物品各环节主体责任,定人、定责,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学校要通过宣传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危害性,使学生自觉抵制管制刀具进校园,同时,要采取明查、暗访、发动学生举报等方式没收管制刀具,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学校。并将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坚决杜绝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严加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火灾、失盗等重大案件。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国旗下讲话、广播、橱窗、黑板报、LED显示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二是邀请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采用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形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一是对特殊学生要一视同仁,更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不得打击和伤害学生自尊心。要重点关注学生行为表现,关爱学生心理情感动机,建立健全学生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特别要加强对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心理健康疏导教育。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全程参与学生的心理介入和谈心谈话,做到随时观察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动向,严防学生心理郁闷或心理压力过大导致极端行为。二是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等兴趣小组活动,提醒监护人加强对孩子个人活动空间的留意和交友的监督。

(七)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切实采取过硬措施,落实内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学校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具体措施。加强门卫力量,规范保安员管理,严格落实进出人员(车辆)盘查、登记、核实等门卫管理制度,严把校门第一道防线。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要设置“护学岗”。女生宿舍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配足配好女性宿管人员,严格学生日常作息、夜间点名、外出接送、家长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消除管理盲区。严格落实夜间巡逻制度,坚决把可能危及到校园安全的不安全因素拒之门外,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22日-27日)

县教育体育局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各类学校细化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措施,投入到“百日攻坚”专项整治中,组织打好命案防控攻坚战。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8日-11月30日)

各级各类学校围绕重点工作,认真梳理、研判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责任领导,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管控、化解措施,实行对表销号管理,全面展开整治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及心理抗压能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及时查缺补漏,改进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组织开展命案防控行动“回头看”,督促指导工作比较薄弱、矛盾风险隐患问题比较集中的学校,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命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总结会议,对攻坚行动进行梳理总结,建立相应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实现广大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建立命案防控工作机制和专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命案防控工作方案,积极有效开展命防控工作。

(二)把握重点,凝聚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命案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梳理工作重点,与校园安全工作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合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严防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究。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或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命案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各学校要加强工作的情况收集汇总,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21年9月27日前报送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安排部署情况,每周一10:00前报送《龙陵县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周报表》,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