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8-02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县师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现将2018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做如下要求,请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传授健康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监测学生健康状况,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各项指标达到健康教育工作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进一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区教育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余自明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加洁 教育局党委书记
熊丛甲 教育局副局长
朱秋菊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立志 普教股负责人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校(园)长。
2、下设办公室在普育股,电话:6123413
主 任:杨立志
成 员:基础教育股全体工作人员
3、各学校要相应充实调整专项工作机构,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有分管领导负责抓,有专人负责做,把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同教育改革与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相结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狠抓薄弱环节,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推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向科学化,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注重落实措施和开展工作实效性。
1.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制度、档案管理等;
2.要设置一块宣传专栏,健康教育内容每季度更换一期(有记录);
3.狠抓师生相关知识学习,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大纲》、《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禁毒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提高,增强全体师生有健康教育意识;
4.继续开展“‘小手牵大手’健康教育知识进万家”的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贯彻好、落实好、运用好,实现全体师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展现开展工作的实效性。
(三)全面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和示范学校“十个一”创建活动。
1.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防艾委等《学校健康教育大纲》、《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和《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落实健康教育课程;
2.在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要求的同时,以“禁毒防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目标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工作重点:
(1)落实课程。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健康教育课程,每两周一节健康教育课必须落实在课程表上,努力做到教学有专职教师、有课表、有计划、有教案、有考试、有督促、有检查、有总结。
(2)落实季度活动。认真落实每季度的健康教育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一次。
(四)以各种节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结合相关节日多种形式开展宣教活动,如主题班队会、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校园广播、专题讲座、参观访问、宣传专栏、图片展览等。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要求。各类学校每月底(假期除外),将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写成信息进行宣传报导,并将相关材料报普教股。
(二)为确保今年学校健康教育达标工作开展顺利,教育局将于5月至6月和10至11月两个时段到各学校进行抽查、督导工作。
各学校接此通知后,要引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逐条对照,逐条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完成2018年下达的工作任务。
附件: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
龙陵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