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9-0531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19-05-3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19年度“平安校园”创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保山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教育厅等14个厅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保政教发〔2009〕198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职责,认真组织好、开展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为确保全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保山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体发〔2019〕35号)的要求,经研究,确定白家寨完全小学等9所学校创建县级“平安校园”,天宁初级中学、绕廊完全小学创建市级“平安校园”,大垭口完全小学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另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省级“平安校园”称号满4年即2015年评为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需重新申报,龙陵县第一中学需要重新申报省级“平安校园”。(注:具体创建学校名单见附件1)
三、请各申报学校严格对照《“平安校园”考核标准》41条,逐项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缺补漏工作,并对各项内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存档。申报县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要求于7月10日前将《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及《考核标准》自评分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新申报市级、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和龙陵县第一中学,要求于9月10日前将《保山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云南省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及《考核标准》自评分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注:县级一式三份,市级一式六份,省级一式八份;创建申报表及考核标准见附件3、4、5)
四、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于9月底前联合政法、公安等部门,组成“平安校园”考评组,对往年已评定和保留的“平安校园”进行审查复核,对新申报县级“平安校园”的学校检查验收,对达标学校将适时予以命名、表彰,同时对申报市级、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10至12月,保山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迎接省级“平安校园”的考核验收。
五、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平安校园”创建的责任意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促进学校安全稳定。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突强补弱,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推动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龙陵县平安建设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联系人:姚仙芹
联系电话:0875—6122419(传真)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