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0-06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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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2020年学校安全“规范提质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龙陵县2020年学校安全“规范提质年”实施方案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龙陵县2020年学校安全“规范提质年”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公治[2019]122号)和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公治[2019]107号)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8]50号)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评估和源头防范,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水平,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教育体育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千方百计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短板问题,集中攻坚克难,全面规范提升校园安全运行质量,为加快推进全县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如期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安全的教育环境。
(二)主要目标。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和处置体系,着力实现校园安保组织体系更加严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内部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安防系统建设更加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师生安全素养较大提高,全县校园安全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实现全县学校安全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下降,不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事件,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学校安全规范提质年”的顺利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成立2020年“学校安全规范提质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自明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叶正达、熊丛甲、朱秋菊、赵应顺和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王兴石担任,成员由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在全面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上提质达标。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是办学的底线,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原则,建立健全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将安保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党政领导、学校负责、部门协调、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在加强校园保卫队伍上提质达标。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安保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进一步规范保卫队伍日常教育和考核评价,加强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培训。2020年,全县中小学、城市和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三)在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上提质达标。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2020年,全县中小学和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四)在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上提质达标。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机融合。2020年,全县中小学、城市和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100%,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优化与公安系统联网的一键报警系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整体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
(五)在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巡防上提质达标。协调公安机关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点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2020年,城市“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六)在创建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和“一校一警”上提质达标。2020年,以“建设标准化校园警务室”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警校挂钩联系制度,确保每一所学校均有警力挂钩联系,将学校门卫室统一改造为标准化警务室,名称统一为“XX派出所XX(学校名称)警务室”,警务室外悬挂警灯和标志标牌,设立民警联系箱,设置法制宣传栏、警务公示栏(张贴警务室社区民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监督员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一名保卫干部负责落实学校“一校一警”挂钩联络等相关工作。2020年底,实现“一校一警”全覆盖,有门卫室的学校建成标准化警务室,全力推进“平安校园”智能管理平台建设。
(七)在校园“三防”建设上提质达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真正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溯的目的。力争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全面提质达标。
(八)在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示范区”建设上提质达标。各乡(镇)学校、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符合或高于基本建设标准的“校园周边安全示范区”,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2020年,全县要集中打造1个以上“校园周边安全示范区”。
(九)在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体系建设上提质达标。一要完善校园安全制度、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继续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二要完善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分解细化安全责任,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分工清晰、协调有序的学校安全管理预防体系。三要强化安全常规管理,着力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教育体育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贯彻落实好《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18〕72号)文件精神,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十)在突出重点,抓好关键领域安全管理工作上提质达标。一要开展遏制学生防溺水事故源头治理,创新思路开展防溺水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防溺水的安全知识,要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两会”。坚持春季学期至少开展1次“预防溺水”征文活动;坚持每周至少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警示教育片1次,不断强化学生防溺水意识和溺水自救能力。二要做好学生安全出行管理,完善学生集体外出报备制,制定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加强对学生、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出行提供安全的交通环境。三要认真总结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进一步强化“防欺凌、反暴力”安全教育,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要求,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卫防范意识,真正让“防欺凌、反暴力”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四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教职工在校期间的管理,提高教职工道德修养,严格贯彻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广泛开展性侵预防专题教育,增强女学生自我防范能力。深入推进学生宿舍“六T”规范化管理,女生宿舍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专职女宿管员全天候值班值守,坚决杜绝“校园性侵”事件发生。五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大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严把原材料进货及储存关、人员健康关、食品操作关、餐具消毒关、食物留样关等环节,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2020年,全县学校食堂和“明厨亮灶”工作实现全覆盖。六要依托教育信息化基础平台,以学校平安校园智能管理平台为基础,县应急指挥平台为核心,市级网上巡查、省级督查考评为手段,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学校安全隐患、事故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逐步构建学校、县、市、省四级学校安全联网防控新体系。2020年,全县学校要在推进平安校园智能管理平台建设上有所突破。七要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师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着力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协同做好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八要建立健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权利的保护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校重点人员、群体的排查稳控,做好涉校重点人员、群体的排查稳控,加大国家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重点对象工作台账,坚决阻断非法宗教、邪教思想渗透渠道。九要做好防震减灾和汛期安全防范,完善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汛期学校师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随时掌握雨情、险情、水情、灾情等汛期资料,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应急避险逃生演练。十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和学校实验室危化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消防、用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灭火器材、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等能够正常使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必须专人负责,坚决防止出现火灾、失盗等事故发生。十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反恐防暴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报备制,组织开展反恐防暴模拟演练,把事前防范和应急演练作为防暴恐工作的核心,引导师生增强反恐防暴意识。十二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不定期加强对校园不良网贷、“套路贷”和校园欺凌、性侵及问题教师学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分析研判,超前防范处置,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暴力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强化校园及周边“治乱”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学龄段青少年学生流入社会参与黑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十一)在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上提质达标。一是针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实际,健全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各种预案和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各地各校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健康意识,帮助师生和家长提高防护能力,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守住校园这片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三是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聘请专业人员和法制副校长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法律专题讲座,加强青少年禁毒防艾、扫黄打非教育的宣传,增强学生综合素养,将法制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是以“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为基础,整合校内外资源,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覆盖率和引领示范作用,将平安创建细化延伸到“平安宿舍”“平安班级”“平安楼栋”,提高平安创建的参与度。五是强化联动作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定期召开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协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好校园安全检查督查,及时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对校园周边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对“校闹”、敲诈勒索、抢劫抢夺、性骚扰等侵害学生人身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六是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大型集体活动的审批和安全预案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示意图、标牌、标识等基本设施配备。七是切实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联防联控机制,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约谈、通报制度,尽早发现潜在的隐患问题,对问题和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八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扶,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转化工作,防止漏管失控。九是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保险,继续完善校方综合保险工作方案,妥善处置事故和转移办学经济风险,提高学生伤亡事故的理赔额度和效率。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为学生购买“综合险”,保险经纪公司对出现事故学生的理赔险实现全覆盖。禁止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学平险”等各类商业保险。十是加强校内外事故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强化应急联动、预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职能部门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网络舆情巡查监管,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事故信息报送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发现掌握、处置苗头性信息,及时处置涉校涉生各类事故事件。对公共突发或学生意外伤亡事件按规定在40分钟内口头向属地公安、卫生、教育体育部门报告,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按照报送程序以书面材料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属地党委、政府报告,15小时内上报详细情况,不得隐瞒、谎报、少报或者拖延不报。要加强与网信办、宣传、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舆情监测,掌握主动权,引导舆论理性表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处置涉校涉生各类事故事件,做到“七个第一”,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第一时间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分工协作,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做好安抚工作,第一时间提请司法部门介入,第一时间启动保险理赔,第一时间反思总结,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政令不通,迟报、瞒报等误时误事行为发生。十一是县级教育体育部门定期不定期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处理并通报乡(镇)中心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及时在县、乡(镇)范围内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和“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风险的类型和特点,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与公安、政法、市场监管、卫生、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工作落实,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师生期盼的校园安全问题,构建科学有效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规范提质年”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