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11_B/2017-06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17-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徐加苍 电话:0875-6122419
附件:龙陵县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龙陵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龙陵县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龙陵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园电气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保山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58号)、《云南省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保〔2017〕7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教发〔2017〕1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龙陵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学校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底前)。全县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和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师生员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9月)。各学校要协调配合当地有关专业部门、单位,结合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和秋冬季防火工作,对校园电气线路、电器产品和用电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2020年3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2020年4月)。各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督查检查,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综合治理。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配备和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器产品、配电箱的选型、设置、 安装是否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防护措施是否有效;电气线缆选型和敷设方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按要求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等问题;临时线路敷设、管理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学校建筑物防雷防静电装置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二)突出重点部位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实训工间、机房、图书馆、报告厅、体育馆、多功能厅等重点部位电气安全的排查整治。重点查看电器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电气线路有无老化、裸露问题,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设施是否安好,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日常防火巡查是否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有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负责实验室、机房、实训工间等场所的教学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教育督促学生加强电气设备规范操作,防止发生问题。
(三)加强建设工程电气安全管理和整治。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密防范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等隐患问题。
(四)加强学校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学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强化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检测,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器火灾隐患能。完善电器产品质量认证和采购使用制度,在采购使用时要认真查看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严禁采购使用无证产品、套牌、假牌假冒伪劣产品,杜绝采购无厂名、厂址的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住重点,全面整治。各学校要定期开展电气安全自查和检测,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到校指导,主动整改电气安全隐患,要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全面登记,全面建立台账。
(三)加强教育,开展培训。各学校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消防教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学校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挂图、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大力普及安全防火常识;在每周的升旗仪式、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及教职工宣传电气火灾防范知识;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到校进行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对学校的应急演练进行指导,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另外,要严格电气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抽查检查,检查持证上岗情况,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加强对相关电气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等业务培训,落实电气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等。
(四)及时总结,建立机制。要及时总结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请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报送县教育局安资股。2017年9月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日前报送当年上年工作总结,每年6月20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2020年3月20目前报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