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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11_B/2016-092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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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2016年龙陵县教育系统校车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2016〕4 号)和《保山市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安发〔2016〕2 号)及《云南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教保〔2016〕8 号)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津蓟高速“7·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涉校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结合龙陵县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总要求,严格校车管理,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逐步下降;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及“三无车辆”等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 月31 日)

各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对校车和驾驶人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省、市两级将于8 月底和11 月下旬分两次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9 月1 日至11 月30 日)

各学校要结合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地落实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强化学生乘坐车辆交通秩序管控,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考核阶段(12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县教育局结合年度教育目标考核和“平安校园”考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验收,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进展慢、效果差的学校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

四、整治重点

(一)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校车管理重点检查:校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车辆性能及随车安全设备是否合格齐备;派车审批、备案环节是否规范;校车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处理及时并认真汲取教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建立校车及随车教师管理台帐,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座位险购买情况。

(二)积极协同配合,狠抓秩序整治

各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及时将放假、收假信息和学生人数、往返线路等情况向当地教育行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派出所等部门报告,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对于校园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在校门口协助民警维持秩序;要适当调整年级分时段放学时间,实行错峰放学,并鼓励短途的学生家长步行接送学生上下学,以缓解交通压力。农村和山区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接送学生情况,及时向属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派出所等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做好清理整治行动。要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及时报

告教育局。城区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强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各学校要积极协调综治、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标牌、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统一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辆在校门口超速行驶、闯红灯、乱停放、乱调头等情况和“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等接送学生情况,防止发生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

(三)深化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各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班(队)会、国旗下的讲话,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交通安全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每一所学校都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和学生安全出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着眼薄弱环节,确保工作重点,突出学校安全工作特点,细化责任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协作,健全机制。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研究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建立完善校车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协作机制。

(三)加强检查,及时沟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过程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上报,并做好有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整理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