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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5041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发布日期 2025-04-1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教育
云南省龙陵县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为做好龙陵县2025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各样本校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云南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7 号)及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监测样本及对象

(一)样本校。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取后,2025年我县参加此次监测的样本校共25校。其中:小学15校,初中10校。具体名单为: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学生总数

参测教室

备注

龙陵县龙山镇中心学校

小学

331

1


龙陵县平达乡新中寨完小

小学

32

1


龙陵县勐糯镇田坡村半斤坝完全小学

小学

27

1


龙陵县象达镇甘寨完全小学

小学

23

1


龙陵县龙江乡大汉坝完全小学

小学

18

1


龙陵县腊勐镇白泥塘完全小学

小学

18

1


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完全小学

小学

33

1


龙陵县龙山镇白塔完全小学

小学

218

1


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学校

小学

156

1


龙陵县龙新乡中心学校

小学

73

1


龙陵县碧寨乡中心学校

小学

44

1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小学

小学

63

1


龙陵县平达乡平安完全小学

小学

73

1


龙陵县龙江乡弄星完全小学

小学

49

1


龙陵县镇安镇八○八完全小学

小学

36

1


龙陵县城关中学

中学

761

1



龙陵县苏帕河初级中学

中学

190

1



龙陵县第二中学

中学

478

1



龙陵县龙新初级中学

中学

483

1



龙陵县平达初级中学

中学

459

1



龙陵县第三中学

中学

314

1



龙陵县勐糯初级中学

中学

308

1



龙陵县腊勐初级中学

中学

250

1



龙陵县第五中学

中学

201

1



龙陵县小街初级中学

中学

96

1



(二)监测对象。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相关年级语文、音乐、美术、英语教师和班主任,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二、监测时间

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生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1日全天和5月22日上午。具体测试安排如下:

表1-1 2025年现场测试安排表

日期

测试内容

监测对象

5月21日

上午

08:30—09:50

学生语文测试

学生

10:05—10:35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

下午

14:00—14:3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二)

14:45—15:15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三)

15:30—16:0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四)

5月22日

上午

08:30—09:50

学生艺术测试

小学10:05—11:05

初中10:05—11:25

学生英语测试

09:00至全部完成

校长与教师问卷

校长、教师

5月23日至30日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备注:新疆、西藏地区的测试时间整体顺延2小时

三、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英语学科领域的学习质量以及相关影响因素情况。

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

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

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

相关影响因素:主要调查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四、监测工具与测试形式

(一)学生测试

学生监测工具及测试形式如下表:

表1-2 学生监测工具及测试形式一览表

学生监测工具

测试形式

备注

学生语文、艺术、英语测试工具

客观题在线作答,

主观题电子呈现,纸笔作答

样本校联网计算机须预装“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测试系统”(含学科与问卷测试系统、演唱测试系统、英语口语测试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测试系统”)客户端;

2.区县须为每所样本校统一配备两类耳机:2副演唱与口语测试专用耳机(具备听音与输音的双向传输功能);25副网络测试普通耳机(具备听音功能)。

学生艺术演唱与英语口语测试工具、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二)(三)(四)

在线作答

(二)校长与教师测试

包括校长问卷、班主任问卷、语文教师问卷、艺术教师问卷(含音乐教师和美术教师)、英语教师问卷。均为在线填答,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完成测试(教师依据自身职位选择所对应问卷作答,担任多个职位的教师需选择所对应的多个问卷)。

(三)区县教育管理人员测试

通过“网络测试系统”完成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在线填答)。

五、组织领导

(一)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要求,成立“龙陵县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2025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名单如下: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 务

刘勇

龙陵县人民政府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加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局长

王向阳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教育督导专职督学

赵快珍

龙陵县公安局

副局长

杨永相

龙陵县财政局

局长

王世龙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局长

段耘书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局长

杨荣军

龙陵县保密局

局长

梵波

龙陵县邮政局

局长

李加贵

驻龙陵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

组长

郑明友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副局长

郭涛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 公司龙陵分公司

副总经理

李汉龙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 分公司

经理

尹发省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教育股负责人

黄华光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杨正龙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招考办负责人

杨新福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办公室负责人

李学云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督导室负责人

伍林湘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督导室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向阳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县级联络员和信息员分别由李学云、伍林湘担任,负责与省市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样本学校的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组织管理。负责本县的信息审核报送、反馈信息接收及网络问卷填答的进度管理。为每所样本校选派1名责任督学、1名主监测员、1名监测员:责任督学由县级委派责任督学或教育系统相关人员担任,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测试工作;主监测员由非本校的教务(教导)主任担任,负责按要求完成样本校学生现场测试的具体组织工作;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样本校按规定安排校内测试工作人员,包括:监测员、演唱与口语测试监测员(2名)、信息员、保密员(2名)、司时员、医护人员、安保人员(2名)等。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县级实施工作细则及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安排测试工作人员做好监测工作。

(2)审核上报工作信息。负责组织属地义务教育学校和师生信息的上报审核工作,确认样本校抽样信息,反馈抽样意见。

(3)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由样本校校长、副校长、信息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组织本县责任督学、样本校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样本校信息员等相关测试工作人员开展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熟悉工作内容,掌握测试流程、规范及应急处置办法。

(5)开展准备工作自查。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自查清单》(详见《2025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P62,组织各样本校做好测试各环节的准备工作,完成本县测试准备情况的自查,确保各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6)做好测试工具配置。为样本校统一配备测试用耳机及文具物品。耳机包括两类:2副演唱与口语测试专用耳机(具备听音与输音的双向传输功能,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测试系统操作手册》);25副网络测试普通耳机(具备听音功能)。所有统一配备的物品及设备,最晚于测试前一周送达各样本校。

统一配备的文具物品清单如下:

表4-6 样本校测试用文具物品清单

学生用文具物品

数量

其他

数量

黑色签字笔

30

胶棒或胶水

1

2B铅笔或考试涂卡专用笔

30

裁纸刀

2

24色水彩笔、绘画用铅笔

5

监测员用黑色签字笔

若干

橡皮

30



书写垫板

30



(7)指导样本校进行测试准备。安排责任督学指导、监督样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实测前准备工作,监督样本校现场测试的全过程。县级实施领导小组测试前一周对各项测试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逐校核查。

(8)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电话。测试当天要安排熟悉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的人员值守并做电话记录。

(9)监控测试过程。全程监控样本校测试组织过程,实时掌握样本校测试进展情况,对监测过程中出现的应急事件及时指示做出妥善处置。

(10)接收、发放、回收和保管监测工具。监测工具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通过指定渠道邮寄至各地。监测工具到达后,由专人及时领取,并专车运送至县教育体育局保密室,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存放和保管监测工具,须安排专人值守,做好交接登记。样本校领取监测工具须遵循“当天领取,当天送回”的原则,每天测试结束后,须将当天的监测工具及时送回县教育体育局保密室,确保监测工具不在样本校留存。车程超过2小时的样本校,经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提前领取监测工具。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加强对样本校监测工具保管期间的巡查监管,保证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

测试前,各样本校在测试现场办公室附近设立保密室,保密室内设双锁保密文件柜,用于临时存放监测工具。(若样本校不具备场地条件,可将保密文件柜所在地设为保密室。)保密文件柜须坚固且不易损坏,能有效保证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不得使用玻璃门文件柜作为保密文件柜。保密文件柜钥匙由校长和副校长分别保管,保密员不得持有。

正式测试时,校长、副校长与保密员共同打开保密文件柜,责任督学在现场监督。测试期间,样本校须安排保密员全程值守,除监测工作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每天测试结束后,责任督学和一名保密员须乘专车及时将当天的监测工具密封后送至县教育体育局保密室,并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严格按照保密要求保管。

(11)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审核样本校提交的应急事件报告表,及时报告县级应急处置及测试完成情况;督促县教育管理人员按要求完成问卷填答;完成各样本校测试生信息审核等工作。

(12)完成实施工作总结。根据监测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完成并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二)监测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加飞(党工委副书记、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 主 任:王向阳(县教育督导专职督学)

成 员:李学云(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股负责人)

杨正龙(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负责人)

黄华光(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尹发省(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省级视导员:待省指派

市级联络员:张雨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干部)

县级联络员:李学云(督导股负责人)

保 密 员:伍林湘(督导股干部)

徐加苍(县教育局督导股职工)

六、监测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安排

(一)县级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表4-1 县级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阶段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测试前

1

3月20日前

接受省级实施工作部署与培训,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属地学校信息上报。

2

4月10日前

确认样本校名单。

3

4月18日前

提交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4

4月24日前

审核样本校提交的测试年级学生和教师信息。

5

4月27日—5月14日

配备演唱与口语测试专用耳机(具备听音与输音的双向传输功能)、网络测试普通耳机(具备听音功能);组织样本校学生开展演唱与口语测试模拟练习、网络测试模拟练习、系统高性能测试(5月8日规定时间),组织样本校校长和教师开展网络问卷填答模拟练习。

6

5月14日前

完成县级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7

5月20日前

指导、监督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与宣传,提交样本县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配备网络测试仪器设备与文具物品,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测试中

8

5月21—22日

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测试后

9

5月23日前

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10

5月23—30日

进行区县教育管理人员问卷填答。

11

5月30日前

审核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12

6月6日前

完成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表4-2 县级实施材料提交及审核清单

序号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材料名称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3月5日

3月20日

附件3-1《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提交附件

2

3月21日

4月18日

《县级实施工作细则》

提交附件

3

4月10日

5月14日

《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名单》

《样本校模拟练习情况报告表》

审核样本校附件

4

4月21日

5月20日

附件3-4《样本县实施工作培训完成情况表》

县级实施工作培训照片

提交附件

5

5月6日

5月20日

附件3-5《样本县监测工具接收与保管情况报告表》

提交附件及盖章扫描件

6

5月21日

5月23日

《样本校测试情况记录表》

《校级应急事件报告表》

审核样本校附件

7

5月22日

5月27日

附件3-7《县级应急事件报告表》

附件3-8《样本县监测工具回邮情况报告表》

提交附件及盖章扫描件

8

5月28日

6月6日

《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提交附件

备注:各类实施材料的提交与审核均在“实施管理系统”内完成。

(二)样本校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表5-1 样本校实施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阶段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测试前

1

4月10日前

接受县级信息上报工作动员与部署。

2

4月24日前

完成测试年级师生信息的上报。

3

4月27日—5月14日

组织测试年级学生开展演唱与口语测试模拟练习、网络测试模拟练习、系统高性能测试(5月8日规定时间),组织校长和教师开展网络问卷填答模拟练习。

4

5月14日前

组织测试工作人员参加县级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5

5月16日前

开展测试宣传与培训,调整测试当天的教学安排。

6

5月19日前

制订样本校现场测试应急预案,完成测试准备工作问题排查。

7

5月20日前

完成测试场地的设置,测试用计算机、演唱与口语测试用耳机、普通耳机等设备的调试及文具物品的摆放,监控设备和挡板的配备。

测试中

8

5月21—22日

组织现场测试,处置应急事件。

测试后

9

5月23日前

报告测试完成情况。

10

5月30日前

完成测试生基本信息的上报。

注:样本校须根据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测试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测试程序与规范进行现场操作,保证监测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

表5-2 样本校实施材料提交清单

序号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材料名称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4月10日

5月14日

附件4-1 《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4-3 《样本校模拟练习情况报告表》

提交附件

2

5月21日

5月23日

《样本校测试情况记录表》

附件4-10《校级应急事件报告表》

提交附件及盖章扫描件

备注

各类实施材料的提交均在“实施管理系统”内完成。

(三)测试前相关工作要求

1.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工作细则

县级教育部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与安全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及人员安排如下表:

表4-3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人员安排

工作人员

人数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

组长

1人

由县级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安排本县的监测实施工作,对本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与安全性、监测工具的安全性负责。

副组长

1—2人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担任,协助组长做好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员

若干人

主要由县级教育行政相关部门人员担任,为做好测试生安全、监测工具接收与保管等工作,可根据样本县实际情况吸收卫生、公安、供电、电信等系统的工作人员参与,具体分工由各样本县确定。

联络员

1人

由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与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实施工作组和样本校的联系沟通;负责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组织管理;负责本县监测工具的接收与回邮。

信息员

1—2人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派熟悉信息技术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县的信息接收、报送和审核;为样本校的“网络测试系统”的安装及使用等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通过“网络测试进度管理系统”“演唱与英语口语测试管理系统”及时监测样本校测试完成进度。正式测试期间,为样本校提供网络测试技术指导与支持;协助处置网络测试各类应急事件。

2.制订实施工作细则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县情况制订《县级实施工作细则》,按要求选派测试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动员及业务培训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师生信息,统一配备体育现场测试仪器及文具物品,协调监测用设施设备,解决样本校计算机及网络测试条件相关问题,学生网络测试教室安装符合要求的监控设备及座位间隔板,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等,推进本县实施工作进程,落实相关保障,指导并监督样本校按规范操作,保证监测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

《县级实施工作细则》须包括:本县监测任务基本情况、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与职责分工、各环节工作进度安排、监测工具的接收与保管、工作质量监控措施、应急预案等。

3.组织属地学校信息上报工作

各样本县根据《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中的有关要求与操作流程,组织本县的属地学校信息上报工作。

学校按属地原则填写,只要在本区县内办学,无论是否属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均需填写。

小学上报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完全小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中心校所属的村完小及教学点。

中学上报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初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完全中学和职业中学的初中部。

凡有独立办学地址的学校(如:主校区、分校区,中心校所属的村完小、教学点),无论是否属于法人单位,均需分别填报,并在“备注”栏中对该校的信息进行说明(如:备注“主校区”“分校区”“中心校”“教学点”等)。

4.安排测试工作人员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为各样本校选派责任督学、主监测员。

表4-4 县级为样本校选派测试工作人员及安排

工作人员

人数

人员要求及主要职责

责任督学

1人

由样本县委派督学或教育系统相关人员担任,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测试工作。

主监测员

1人

由样本县委派非本校的教务(教导)主任担任,负责按要求完成样本校学生现场测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样本校按规定安排校内测试工作人员,包括:监测员、演唱与口语测试监测员(2名)、信息员、保密员(2名)、司时员、医护人员、安保人员(2名)等。

现场测试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胸牌。各类胸牌由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并配发。

5.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目的:明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规范流程;确保各样本校信息员掌握“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的使用方法。

时间:4月18日前

对象:样本校校长、样本校副校长、样本校信息员等。

内容: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监测组织实施工作整体部署情况,本县监测组织实施工作任务与要求,信息上报要求及“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的操作说明等。

工作动员会上,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向样本校配套下发监测组织实施工作材料。清单如下:

表4-5 县级实施工作动员会材料清单

序编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1

《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


22

《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


33

《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

供样本校信息员使用

44

《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测试系统操作手册》


55

《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测试系统操作视频》


6.组织并审核样本校上报参测师生信息

4月24日前,按照《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中的有关要求与操作流程,组织并审核各样本校上报参测师生信息。

7.组织模拟练习

4月27日—5月14日期间,配备演唱与口语测试专用耳机(具备听音与输音的双向传输功能)、网络测试普通耳机(具备听音功能);组织测试年级学生开展演唱与口语测试模拟练习、网络测试模拟练习,组织样本校校长和教师开展网络问卷填答模拟练习以及审核《样本校测试模拟练习情况报告表》。

8.开展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培训

目的:明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规范流程;确保测试工作人员了解自身工作职责,熟悉工作内容,掌握测试的流程与规范及应急事件处置办法。

时间:5月14日前

对象:责任督学、样本校校长、样本校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演唱与口语测试监测员、样本校信息员等。

内容: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整体部署情况及本县工作任务与要求;现场测试的流程、规范与重点、难点;应急事件处置办法;工具保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等。

培训会上,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为各类工作人员配发相应的工作材料与胸牌,了解各样本校计算机的配备与联网情况和测试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并在培训结束后为不满足要求的样本校解决相应问题。

针对不同类别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可随后分批进行,如可单独针对信息员进行“网络测试系统”的下载安装、运行调试和操作培训;单独针对责任督学、主监测员、监测员、演唱与口语测试监测员、信息员等开展测试流程与规范的培训。

样本县完成实施工作培训后,将《样本县实施工作培训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4)通过“实施管理系统”于5月20日前上报至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9.配备测试用物品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为样本校统一配备测试用耳机及文具物品。耳机包括两类:2副演唱与口语测试专用耳机(具备听音与输音的双向传输功能,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测试系统操作手册》);25副网络测试普通耳机(具备听音功能)。所有统一配备的物品及设备,最晚于测试前一周送达各样本校。

统一配备的文具物品清单如下:

表4-6 样本校测试用文具物品清单

学生用文具物品

数量

其 他

数量

黑色签字笔

30

胶棒或胶水

1

2B铅笔或考试涂卡专用笔

30

裁纸刀

2

24色水彩笔、绘画用铅笔

5

监测员用黑色签字笔

若干

橡皮

30



书写垫板

30



10.指导、监督各样本校进行测试准备

在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责任督学指导、监督样本校按要求落实各项测试准备工作。

测试前一周,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逐校核查各项测试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核查测试现场办公室、保密室和保密文件柜、学生网络测试教室的设置、学生演唱与口语测试室的设置、耳机及文具物品的配备。

核查“网络测试系统”客户端的安装;学生测试教室监控设备及座位间隔板的安装;师生网络测试的模拟练习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各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11.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测试前,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将通过指定渠道将监测工具邮寄至各地。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提前做好工具接收准备,确保监测工具到达后,由专人及时领取,并专车运送至县教育局保密室,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保管。其间,须安排专人值守并做好交接登记(《监测工具值班与交接登记表(样例)》见附件3-3)。

各样本县通过“实施管理系统”将《样本县监测工具接收与保管情况报告表》(见附件3-5)上报至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各样本县收到的监测工具清单如下表:

表4-7 样本县监测工具种类及内容一览表

种类

数量

每箱内所装内容

第一天

小学监测大工具箱

1个

小学语文测试填答卡袋14袋

小学测试情况记录袋14袋

密封条

中学监测大工具箱

1个

中学语文测试填答卡袋10袋

中学测试情况记录袋10袋

密封条

第二天

小学监测工具箱

14个

小学艺术测试填答卡袋1袋

小学英语测试填答卡袋1袋

密封条

中学监测工具箱

10个

中学艺术测试填答卡袋1袋

中学英语测试填答卡袋1袋

密封条

条形码大信封

1个

条形码小信封24个

备注

1.每个样本县共领取26个监测工具箱、1个条形码大信封。每所样本校第一天领取1个“语文测试填答卡袋”“测试情况记录袋”和1个条形码小信封,第二天领取1个监测工具箱(不得提前拆封);

2.监测大工具箱(第一天)装有所有样本校测试用“语文测试填答卡袋”和“测试情况记录袋”。第一天测试完成后,样本校须将已封装的“语文测试填答卡袋”送回县教育局(“测试情况记录袋”在记录完第二天测试情况后回送),并由县教育局将“语文测试填答卡袋”装入第一天监测大工具箱并保管;

3.如样本校数量多于24所,则小学、中学填答卡袋、记录袋和监测工具箱等实际数量以样本校数量为准。如样本校有多个测试教室,则每个测试教室应接收相应数量的填答卡袋等材料;

4.工具箱和包裹测试卷袋的塑料包装袋均要用于回邮,拆封时特别注意不要损坏。

12.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设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本地监督专线,向社会公布,并将监督电话填写到《县级测试准备工作自查清单》(样例见附件3-6)中。测试当天,安排熟悉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的人员值守并做电话记录。

13.开展测试准备情况的问题排查

5月20日前,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参照《县级测试准备工作自查清单》完成对本县测试准备情况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备案,以便省视导员、市级实施工作人员查阅。

(四)测试中工作要求

1.监控测试过程

测试期间,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控各样本校测试组织过程,实时掌握各样本校测试进展情况,并做好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样本校现场测试工作;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按照当地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置并上报。

样本县信息员通过“网络测试进度管理系统”“演唱与英语口语测试管理系统”对各样本校网络测试进度与提交情况进行监控。

2.发放、回收、保管监测工具

测试当天早上,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在县教育局发放监测工具箱并做好发放记录。样本校领取监测工具须遵循“当天领取,当天送回”的原则,每天测试结束后,各样本校须将当天的监测工具及时送回县教育局,确保监测工具不在样本校留存。

车程超过2小时的样本校,经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备案后,可提前领取监测工具。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样本校监测工具保管期间的巡查监管,保证监测工具的安全。测试结束后,按2级应急事件上报。

3.处置应急事件

对于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应急事件,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及时指示各样本校做出妥善处置。

(五)测试后

1.邮寄监测工具

样本县收齐各样本校测试的监测工具箱后,于5月23日前按照指定的邮寄方式办理回邮。

2.报告应急处置及测试完成情况

5月27日前,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施管理系统”审核各样本校提交的《样本校应急事件报告表》,并提交《县级应急事件报告表》(见附件3-7)、《样本县监测工具回邮情况报告表》(见附件3-8)。

3.区县教育管理人员完成区县问卷填答

5月23—30日,样本县教育管理人员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相关要求,登录“网络测试系统”完成区县问卷。

4.审核测试生基本信息

5月30日前,各样本县须在“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审核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5.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6月6日前,样本县根据本县的监测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完成《县级实施工作总结》,在总结中对监测实施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实施管理系统”报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七、实施工作应急预案

对于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应急事件,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及时指示各样本校做出妥善处置。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