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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2-04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日期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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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成员单位:

现将《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 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

2022年,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质量监测、评估”的职能,围绕全县教育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性过程督导,顺利完成了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各项任务。现将龙陵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意见要求,紧紧抓住龙陵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契机,积极争取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机制体制,加强充实全县教育督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导队伍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树立教育督导权威;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制定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召开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教育督导工作;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积极与资源配置、奖惩问责等有效衔接挂钩,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组织督学和督导评估专家参加教育督导网络培训班和实地督学培训。

二、全面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2022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积

极做好县级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和满意度调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市、县政府对重大教育部署,结合省、市、县教育重点工作,迎接省、市级对县级开展实地抽查评价;按照新修订的《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认真开展县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检自查工作,于每年12 月底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情况、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提交履行教育职责述职报告。

三、做好幼儿园相关督导评估工作

一是按上级要求做好办园行为评估工作。制定好《龙陵县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指导好本周期未评估过的23所(其中碧寨乡10所:中寨村、摆达村、麦子坪村、滥坝寨村、杨梅田村、三家村、天宁村、新林村、坡头村、碧寨村幼儿园;勐糯镇2所:沟心寨村、田坡村幼儿园;平达乡6所:黄连河村、橄榄寨村、章赛村、麦寨村、小田坝村、新中寨村、安庆村幼儿园;木城乡3所:花椒村、乌木寨村、老满坡村;评估对象的23所各幼园开展好自评工作,完成系统自评数据填报,县教育督导室组织好县级督评工作,做好网络评估和现场评估,做好省市级复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开展好近几年评估为不合格园存在的卫生评价等一票否决指标的整改督促和复评工作。

二是做好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将镇安幼儿园申报为今年评估为一级三等幼儿园的对象,勐糯镇勐糯幼儿园、平达乡幼儿园、象达镇幼儿园、龙江乡中心幼儿园、龙新乡中心幼儿园、凯龙城幼儿园、矫鹰幼儿园等7所积极做好一级三等幼儿园的创建相关工作。将上龙村幼儿园创建为二级一等幼儿园,将天宁村幼儿园、勐外坝村幼儿园、蕨叶坝村幼儿园等条件成熟的幼儿园创建为二级或三级幼儿园,对没有等级的幼儿园根据幼办园条件开展自评和县级评估工作。

三是开展好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计划将县幼儿园创建为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镇安幼儿园、勐糯幼儿园创建为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象达镇幼儿园、龙江乡幼儿园、平达乡幼儿园、大垭口村幼儿园4所创建为县级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

四是做好普及和普惠“双普”督导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县域幼儿园普及普惠评估办法》评估标准,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评估系统的管理和监测工作。

四、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督导工作

一是做好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将龙山小学、象达镇中心学校创建为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大垭口小学和平安小学创建为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同时完成第二周期县级现代教育学校评估工作。

二是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龙陵县质量监测方案、质量监测守则,统筹规划、精准组织。召开质量监测培训会,明确责任和任务,做到组织到位、实施到位、保密到位、安全到位、履职到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申请兑付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费用。

三是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评估推进工作。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指标》和《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指标进行对照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全县各项评估指标存在的差距,编制完成《龙陵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划》,确保2028年如期实现国家对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认真开展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工作。

五、做好高完中晋级升等评估和申报工作

一是做好龙陵一中升等工作。针龙陵一中目前存在的教学综合楼仍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实验室建设、计算机教室建设和购置、图书购置、心理咨询室建设等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市级督导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龙陵二中晋级升等工作。将龙二中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创建作为今年龙陵县普通高中晋级升等重点工作,对龙陵二中创建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办学水平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是加强过程督导,按照评估指标和评估程序,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好自评工作,组织评估专家进行县级督导评估。

六、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2021)1号〕要求,认真落实好《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督导工作的相关要,加强充实全县教育督导专兼职督导队伍,完成新一届的县人民政府督学聘任和管理,认真开展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学校的责任督学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督导环境,为更好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创造有力条件。

七、做好专项督导工作

一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未发放教师绩效津补贴和教育项目经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2021〕—176)等相关要求,认真收集、申报月报、季报等相关工作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组织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挂牌督导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的政策落地生根,强化学校常规管理。

三是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督查室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保督通〔2021〕17 号的要求,认真做好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的月报、季报等相关工作的上报。

四是配合好其它股室开展好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

五是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