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1-12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学校督导评估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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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质量监测、评估”的职能,围绕全县教育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性过程督导,顺利完成了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各项任务。现将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辖5镇5乡、5个城市社区、46个农村社区、70个村委会,2019年末总人口为30.52万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23校,其中完全小学111校,普通中学17校,职业高级中学1校,特殊教育学校1校,幼儿园93所(其中社会力量办园3所)。有学生54164人,其中:小学生26077人(其中送教上门22人),初中生11671人,普高生5136人,职高生2562人,特教在校生156人(其中送教上门56人),在园(班)生8562(其中在园8135人)。小学净入学率99.99%,初中毛入学率105.5%,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82%,高中毛入学率88.6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51%。有教职工3394人,有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3009人,其中:小学教师1552人,初中806人,高中335人,职中124人,幼儿教师178人,特教14人。
全县教育督导队伍,目前有专职督导人员2人,有市督学5人,县总督学1人、副总督学1人、特聘督学11人、县级专职督学14人、县级兼职督学28人。教育督导队伍的加强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加强督导工作提供保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顺利完成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一是全县用购买服务方式参加共21个样本校,涉及13所完全小学,8所初中(其中完中初中部1所)。监测对象为样本校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样本学校校长,四年级和八年级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相应年级班主任。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龙陵县质量监测方案、质量监测守则,统筹规划、精准组织。召开了质量监测培训会,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共抽了180余名监测工作人员参加了质量监测工作,其中责任督学、信息员、主监测员、监测员、司时员各20名,保密员4、保安人员各40名。三是严格按照《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云南省实施方案》和《龙陵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守则》做到组织到位、实施到位、保密到位、安全到位、履职到位,顺利完成质量监测工作任务。
(二)开展了教师津补贴和项目经费专项督导工作。一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未发放教师绩效津补贴和教育项目经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2021〕—176)和《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的通知》(保政教督办〔2021〕12号)等相关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教育、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人员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经县政府领导审核的自检自查报告和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上报工作,目前,已兑付了延迟拨付教师绩效和津补贴4916.59万元占延迟拨付总金额的100%、项目经费7555.588万元占延迟拨付总金额的52.9%。
(三)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一是组织部分幼儿园园长、县级评估专家及责任督学认真学习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评估规程,掌握自评、督评及评估管理系统填报管理方法。二是根据省市的安排布置,认真制定2021年龙陵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县级评估专家组对2021年评估任务的31所幼儿园进行了办园行为县级督导评估。四各幼儿园进行自评、县级进行督评和复评,迎接了市级进行复评后,全县2021年评估任务的31所幼儿园评估为合格园的有6所,县级对前几年评估为不合格园进行复评为合格园有12。通过办园行为评估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办园行为,办园条件各个方面有了明显改善。
(四)开展了幼儿园晋级升等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一是制定了2021年龙陵县幼儿园办园水平晋级升等工作方案,组织县评估专家组于2021年5月至6月对所申报的龙陵县小天使幼儿园等31所幼儿园在各幼儿园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督导评估。二是县督导评估组通过听、查、测、看、访、议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督导评估结论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三是经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同意专家组意见,并公示无异议,认定二级一等幼儿园(5所):龙陵县小天使幼儿园、象达镇幼儿园、平达乡幼儿园、龙江乡中心幼儿园、平达乡平安村幼儿园。认定二级二等幼儿园(4所):龙新乡中心幼儿园、碧寨乡中心幼儿园、腊勐镇中心幼儿园、腊勐镇大垭口村幼儿园。认定二级三等幼儿园(1所)龙新乡黄草坝村幼儿园。认定三级一等幼儿园(6所):镇安镇镇北村幼儿园、龙山镇芒麦村幼儿园、龙新乡雪山村幼儿园、镇安镇大坝村幼儿、镇安镇邦别村幼儿园、木城乡鱼塘垭口村幼儿园。认定三级二等幼儿园(8所):龙新乡绕廊村幼儿园、腊勐镇大龙村幼儿园、腊勐镇长箐村幼儿园、象达镇大场村幼儿园、镇安镇竹箐村幼儿园、木城乡中心幼儿园、木城乡老满坡村幼儿园、龙山镇尹兆场村幼儿园。认定三级三等幼儿园(7所):龙山镇横山村幼儿园、龙山镇白家寨村幼儿园、龙山镇麦地村幼儿园、龙山镇河头村幼儿园、镇安镇官岑村幼儿园、镇安镇淘金河村幼儿园、木城乡乌木寨村幼儿园,通过评估,让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五)开展了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一是组织县级评估专家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评估程序、评估要求的学习。二是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积极开展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的创建工作,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县级评估专家对勐糯镇中心学校等36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县级评估认定。三是重点对勐糯镇中心学校申报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进行指导和帮助,并于9月26-27日组织评估专家对勐糯镇中小学进行了县级评估,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11月24日-25日接受了市级督导评估,评估认定为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勐糯镇中小学办学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
(六)开展了龙陵一中晋级升等评估创建工作。一是组织县级评估专家和学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平台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15〕52号)的评估指标和要求,学校对标对标进行自评。二是在学校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评估组对龙一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进行督导评估。三是针对龙一中存在的差距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县委、县政府对龙一中晋级升等工作高度重视,无偿划拨土地68.1亩,加快了综合楼建设项目进度,安排了专项专解决晋级升等存在的缺少篮球场等困难,龙一中办学条件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已经将龙陵一中申报云南省高完中一级二等办学水平的评估评估材料上报到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目前正在筹备市级评估评估验收相关工作。
(七)开展了上级安排的专项教育督导工作。一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综合督导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21〕20 号)》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秋季学期综合督导,对全县教育系统“双减”、“五项管理”、疫情防控、控辍保学、校园安全、教师管理、高考加分改革等各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二是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保政教督办函〔2021〕10号)文件要求,将“五项管理”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三是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督查室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保督通〔2021〕17 号的要求,认真完成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的月报、季报等相关工作的上报。
(八)完善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的聘任工作。一是2021年5月,县直部门及学校明确一名分管教育督导领导和一名业务人员,上报到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建立龙陵县教育督导微信群,方便加强沟通联系开展好教育督导工作。二是由经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各股室和有关学校推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请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决定聘任黄华光等73位同志为龙陵县第一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并对聘任的73名督导评估专家颁发了聘任书,并加强了评估专家的管理和培训,四是聘任了龙陵县第四届责任督学工作,聘任了县总督学1人、副总督学1人、特聘督学11人、县级专职督学14人、县级兼职督学28人。
(九)认真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完成了《县委教育体育局工委执政纪要》和《县教育体育年鉴》的资料收集、整理、编撰、审核、上报等工作。二是配合县卫生部门对32所幼儿园进行了托幼机构卫生评价进行评估,通过现场评估有18所幼儿园达到卫生评价合格标准。三是积极参加了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会议的材料撰写等相关工作。四是积极配合相关股室完成了有关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机构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一是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发【2019】19号),我县的教育督导室属于县教育体育局内设股室之一,没有达到上级对县级督导机构按科级领导配备的要求;二是县督导室现有3名工作人员,年龄均在45岁以上,很难高质量完成上级督导工作任务。
(二)督导经费投入不够。一是教育督导无专项督导经费,难于将督导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导致开展挂牌责任督学和督导评估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二是近年来,县级财政较为困难,“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都非常艰难,于是对教育督导工作经费投入更是难上加难。
(三)督导队伍专业性不强。一是督学队伍人员难于吸引在教育教学领域有研究、有威望的名师加入到督学队伍中发挥作用,一定程度影响了督导评估工作质量。二是针对督学队伍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少,特别是缺乏省市县组织的有效性、针对性培训,督学人员提升存在困难。三是没有建立健全县级督学的长效激励机制,教育督导队伍缺乏应有的工作经费和关心关爱制度,很多时候督导工作处于非常被动或者尴尬局面,督导队伍督学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2021)1号〕要求,紧紧抓住龙陵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契机,积极争取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机制体制,加强充实全县教育督导专兼职督导队伍,加强督学队伍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督导环境,为更好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创造有力条件。
(二)做好幼儿园相关督导评估工作
一是按上级要求做好办园行为评估工作。制定好《龙陵县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指导好本周期未评估过的23所(其中碧寨乡10所:中寨村、摆达村、麦子坪村、滥坝寨村、杨梅田村、三家村、天宁村、新林村、坡头村、碧寨村幼儿园;勐糯镇2所:沟心寨村、田坡村幼儿园;平达乡6所:黄连河村、橄榄寨村、章赛村、麦寨村、小田坝村、新中寨村、安庆村幼儿园;木城乡3所:花椒村、乌木寨村、老满坡村;评估对象的23所各幼园开展好自评工作,完成系统自评数据填报,县教育督导室组织好县级督评工作,做好网络评估和现场评估,做好省市级复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开展好近几年评估为不合格园存在的卫生评价等一票否决指标的整改督促和复评工作。
二是做好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将镇安幼儿园申报为今年评估为一级三等幼儿园的对象,勐糯镇勐糯幼儿园、平达乡幼儿园、象达镇幼儿园、龙江乡中心幼儿园、龙新乡中心幼儿园、凯龙城幼儿园、矫鹰幼儿园等7所积极做好一级三等幼儿园的创建相关工作。将上龙村幼儿园创建为二级一等幼儿园,将天宁村幼儿园、勐外坝村幼儿园、蕨叶坝村幼儿园等条件成熟的幼儿园创建为二级或三级幼儿园,对没有等级的幼儿园根据幼办园条件开展自评和县级评估工作。
三是开展好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计划将县幼儿园创建为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镇安幼儿园、勐糯幼儿园创建为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象达镇幼儿园、龙江乡幼儿园、平达乡幼儿园、大垭口村幼儿园4所创建为县级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
四是做好普及和普惠“双普”督导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县域幼儿园普及普惠评估办法》评估标准,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评估系统的管理和监测工作。
(三)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督导工作
一是做好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将龙山小学、象达镇中心学校创建为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大垭口小学和平安小学创建为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同时完成第二周期县级现代教育学校评估工作。
二是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龙陵县质量监测方案、质量监测守则,统筹规划、精准组织。召开质量监测培训会,明确责任和任务,做到组织到位、实施到位、保密到位、安全到位、履职到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申请兑付2021年和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费。
三是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评估推进工作。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指标》和《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指标进行对照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全县各项评估指标存在的差距,编制完成《龙陵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划》,确保2028年如期实现国家对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认真开展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工作。
(四)做好高完中晋级升等评估和申报工作
一是做好龙陵一中升等工作。针龙陵一中目前存在的教学综合楼仍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实验室建设、计算机教室建设和购置、图书购置、心理咨询室建设等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市级督导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龙陵二中晋级升等工作。将龙二中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创建作为今年龙陵县普通高中晋级升等重点工作,对龙陵二中创建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办学水平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是加强过程督导,按照评估指标和评估程序,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好自评工作,组织评估专家进行县级督导评估。
(五)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2021)1号〕要求,认真落实好《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督导工作的相关要,加强充实全县教育督导专兼职督导队伍,完成新一届的县人民政府督学聘任和管理,认真开展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学校的责任督学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督导环境,为更好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创造有力条件。
(六)做好专项督导工作
一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未发放教师绩效津补贴和教育项目经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2021〕—176)等相关要求,认真收集、申报月报、季报等相关工作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组织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挂牌督导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的政策落地生根,强化学校常规管理。
三是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督查室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保督通〔2021〕17 号的要求,认真做好龙陵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的月报、季报等相关工作的上报。
四是配合好其它股室开展好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
五是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