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1-052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日期 2021-05-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做好龙陵县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经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和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结合我县幼儿园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成立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余自明(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朱秋菊(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学云(龙陵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负责人)

蒋文斌(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

郑桂玲(龙陵县教师发展中心市级督导评估专家)

华 沙(腊勐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县级督导评估专家)

余 娥(镇安镇幼儿园副园长县级督导评估专家)

杨艳葵(龙江乡幼儿园教师 县级督导评估专家)

二、龙陵县学前教育督评现状

全县现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97所,其中民办幼儿园3所;已完成督导评估59所,未督评38所;2021年督评31所。

三、督导评估原则

(一)以评促建。通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推动创新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和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客观公正。督导评估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及幼儿园实际情况,在社会监督下,做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结论公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加强学前教育保障、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升办园质量等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四、督导评估对象

督导评估对象为龙江乡、镇安镇、腊勐镇辖区未评估的31所幼儿园。

五、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附件1)为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六、督导评估方式及时间

(一)评估方式。督导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

(二)评估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督导评估的31所幼儿园完成自评;7月15日前完成县级督评;8月底以前完成存在问题整改落实,9月1号开始做好系统上报和迎接市级复评相关准备。

七、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

(一)制定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建立和培训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专家队伍。

(二)印发督导评估通知。向当年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名称、督导评估大致时间段、督导评估期间监督电话等。

(三)督促幼儿园自评。督促受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成立由园长牵头的自评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要求,统一指挥、协调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形成详实的自评材料档案和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实地督导评估。组建县督导评估组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后,对本年度受评幼儿园的自评报告进行前期审核,然后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实地评估时,督导评估组全面搜集信息,听取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公众意见。

(五)反馈督导评估结果。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评估组向受评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总结工作经验,列出问题清单,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解释和申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评估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受评幼儿园。受评幼儿园对督导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督导评估意见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六)指导幼儿园整改。受评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收到督导评估意见后15日内,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七)整改情况核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对受评幼儿园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复评。

(八)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及整改复查情况,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做到“一园一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和报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督导报告明确受评幼儿园的办园地址、举办资质、举办性质(公办或民办)、办园成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九)接受市级复评和省级抽查。

八、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一)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报送县人民政府,作为制定县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二)对督导评估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并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动区域内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评估,确定办园等级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龙陵县2021年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名单

                                         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龙陵县2021年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名单

腊勐镇7所:白泥塘村幼儿园、大龙村幼儿园、沙子坡村幼儿园、松山村幼儿园、新河村幼儿园、长箐村幼儿园、中岭岗村幼儿园。

镇安镇15所:八〇八村幼儿园、邦迈村幼儿园、大水沟村幼儿园、官岑村幼儿园、回欢村幼儿园、岭岗村幼儿园、 蛮告村幼儿园、淘金河村幼儿园、小田坝村幼儿园、镇宝村幼儿园、镇东幼儿园、正平村幼儿园、正南村幼儿园、竹箐村幼儿园、户帕村幼儿园。

龙江乡9所:邦焕村幼儿园、邦明村幼儿园、大汉坝村幼儿园、勐柳村幼儿园、蕨叶坝村幼儿园、勐外坝村幼儿园、弄岗村幼儿园、三台山村幼儿园、新寨村幼儿园。

                                           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