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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19-1025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日期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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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2019年幼儿园办园行为年度督评情况总结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教督办〔2019〕12号)要求,结合《龙陵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我县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按要求,全县111所幼儿园(学前班)进行了自评,同时纳入2019年度评估计划的28个幼儿园进行了办园行为县级督导评估。现将督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情况的统计分析

(一)幼儿园自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全县111所幼儿园(其中:幼儿园78所,小学附设学前班33个)均按要求全部开展了自评。截至10月14日,111所幼儿园全部完成自评。

(图表1:自评完成情况)

(二)县级督评情况

按照《保山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每年督评至少要完成25%的要求,全县2019年按计划本年完成28所幼儿园的督评工作。在幼儿园所有数据及报告已提交并获审核通过(彻底完成督评)的园所为28所,占年度任务的100%,占全县幼儿园所数的25.23%。

(图表2 2019年督评完成情况)

已完成督评的28个园所中,城市园占0%,农村园占100%;公办园占89.29%,民办园占10.71%;普惠性幼儿园占96.43%,非普惠性幼儿园占3.57%;在册园占100%,未在册园占0%。

(图表3.幼儿园构成情况表)

(三)本年度周期幼儿园评估完成情况

本年度周期总计自评完成(报告已提交)111所,督评完成(报告审核已通过)28所,按计划100%完成年度任务。

(图表4本周期幼儿园评估完成情况)

(四)得分及分类比较

1.一票否决项情况

本年度督评的28所幼儿园15项“一票否决”指标全部达标的仅只有3校(龙陵县小天使幼儿园、龙陵县幼儿园和龙陵县平达乡幼儿园)。其余25所均存在1项不达标。不达标项全部集中在“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和“开园和近三年装修均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这两项指标中。

(图表5.一票否决项达标情况表)

“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指标项达标园的6所达标情况为:1所幼儿园取得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合格报告(龙陵县小天使幼儿园),5所幼儿园因在2010年以前办园视同取得。

“开园和近三年装修均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指标项达标园的25所达标情况为:取得消防部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6所(1所出具受理凭证,5所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适用《云公消发〔2015〕127号》 “单体建筑在1000平方米以下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规定视同取得19所。

(图表6卫生评价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达标园取得情况表)

2.全县平均得分

已评28园所的平均分为804.05分(满分为1000分)。

3.一级指标得分

按照国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共有五个一级指标,办园条件满分是250分,安全卫生满分是200分,保育教育满分是200分,教职工队伍满分是250分,内部管理满分是100分。用实际得分除以满分换算成百分制,可以观察五个指标的达成情况。

办园

条件

安全

卫生

保育

教育

教职工队伍

内部

管理

满分

250

200

200

250

100

实际得分

197.68

180.68

159.10

168.19

98.4

按百分制换算

79.07

90.34

79.55

67.28

98.4

得分最高的是内部管理,其次是安全卫生;保育教育处于中间位置;得分最低的是教职工队伍,其次是办园条件。数据说明配齐教职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改善办园条件、加强保育教育是提升当前幼儿园办园水平的关键因素。

4.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次划分

(图表7 幼儿园一级指标得分均值情况)

4.城市园农村园比较

本次督评的28所幼儿园均为农村园。其中:在县镇的幼儿园所数为8所,在乡村的有20所。从得分上看,县镇园得分普遍比乡村园高,其主要原因主要是在教职工配备及建设、办园条件及保教质量上占优势。

5.公办园民办园比较

公办园总得分为794.03分,民办园887.43,比公办园高93.4分,差距较为明显。

(图表8公办园和民办园总分均值情况)

从一级指标看,民办园每个一级指标的得分都高于公办园。分差最大的是保育教育,民办园比公办园高35.86分,其次是办园条件,民办园比公办园高24.9分。内部管理的分差最小。主要原因是本次督评的25所公办园有12所属班改幼,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及建设均远远落后。

(图表9公办园和民办园一级指标均值情况)

7.普惠园与非普惠园比较普惠园798.28分,非普惠园总得分为959.55分,比普惠园高161.27分,差距较为明显。原因是28所幼儿园仅只有一所非普惠园,且该所非普惠图得分最高。

(图表10普惠园和非普惠园总分均值情况)

从一级指标看,非普惠园每个一级指标的得分都高于普惠园。分差大的是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办园条件,分差均在40分以上。其他指标的分差较小。

(图表11普惠园和非普惠园一级指标均值情况)

8.在册园与非在册园比较

所有督评幼儿园均为在册园。

(五)年度督评总体情况

根据教育部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次的划分,无一票否决指标且得分950分及以上为优秀,850分至950分为良好,750至850分为合格,750分以下为不合格的规定,本年度28所县级督评幼儿园仅有3所幼儿园达标,其中优秀等次、良好等次及合格等次的比例均为3.57%(各1所),不合格比例为89.29%(25所)。

(图表11等次划分)

此次督评不合格园比例较高,主要是受幼儿园存有“一票否决”项指标的影响。如果仅从一级指标得分上看,得分在750分合格的幼儿园应有22所。但因其中有19所存有一票否决指标而被否决。此结果表明:加强对幼儿园规范办园的监督和管理是我们任务的重中之重,应首先监督和协调解决幼儿园“一票否决”指标达标的问题。

三、幼儿园办园行为中的亮点

(一)园所内部管理日趋规范

本次督导评估得分最高的是内部管理。一是组织机构比较健全。所有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且园内管理部门分工明确,管理网络清晰、合理,园务管理公开、民主。二是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机制。大部分幼儿园制定了幼儿园章程,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等;多数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安排和保教人员岗位职责具体详尽;幼儿园各项工作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各项管理、活动过程资料齐全,资料整理分类清晰,内容详实。三是经费管理与使用规范有序。大多数幼儿园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账目清楚规范,大多实行了收支两条线、财务收支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定期公示,伙食费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票据规范。四是充分引导家长参与园所管理。绝大多数幼儿园都成立了家委会、膳委会,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家园互动活动,并有充实的过程性资料,形成了家园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安全卫生落实到位

幼儿园的安全卫生在本次督导中的表现较好。一是安全卫生制度比较健全。幼儿园普遍重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了安全责任制,与各岗位人员签订了安全协议,制定了相关的应急预案,安全卫生相关工作落实比较到位。 二是关注幼儿膳食营养。大多数幼儿园的膳食计划和食谱制定科学合理,食品的选择、洗涤、切配、烹饪操作比较规范,按规定进行了食品留样工作。三是重视师幼安全教育。大多数幼儿园经常开展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教育活动,有计划、有记录。

(三)办园条件得到逐步改善,机构逐年增加

在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下,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强,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全县独立设置幼儿园数由2010年的7所增至2019年的93所,基本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同时,政府和民办园举办者不断完善园舍的建设,增加设施设备投入。全县现有幼儿园园舍大多数是近十年来进行建设的,同时注重了供幼儿自主学习的玩具、图书等各类材料的采购。

四、幼儿园办园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职工队伍建设力度不大,成为幼儿园发展主要制约因素

一是人员配备不齐不足。全县幼儿园除1所民办幼儿园外均没有达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设置岗位的标准,教职工,保健人员、保安、教师等岗位的人员数量缺口较大,特别是卫生保健员及专任教师,此现象在乡村由班改幼而形成的“校中园”幼儿园中表现格外明显。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出现一人兼任多职现象,如,保育员兼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兼保育员等。

二是教师专业素养不高。大多数幼儿园园长不是学前教育专业人员,缺乏专业理论支撑,指导幼儿园内部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底气和能力不足。部分幼儿园对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的概念比较模糊,未制订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教职工的培训学习开展较少,开展形式比较单一,教职工队伍缺乏活力。园长、教师持证上岗率不高,一些农村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学历合格率不达标,甚至存在因聘任不到具有合格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临聘无资质的人员任教的现象。部分园所教科研意识不强,未能针对幼儿和园所实际情况有效开展研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师教育理念不科学、专业度不强、职业认同感不够的现状。

三是教师权益保障未完全到位。一方面由于教师编制落实不到位,村级幼儿园均采取了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管理的方式。园长由村级完小校长兼任或是由中心学校、村完小指派担任。另一方面,因编制落实不到位、教职工配备不足和经费问题,造成了保育员均采用临聘和聘任合同制,幼儿园没有能力为其足额、及时的购买保险,“五险一金”只能做到购买“两险”。

(二)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还欠科学

一是观念较陈旧。乡村幼儿园教育理念没有更新,适应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手段探索不到位。甚至部分“校中园”幼儿园过于强调显性的知识和技能,忽视幼儿良好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形式机械灌输,忽视幼儿自主性。

二是课程设置欠适宜,乡村幼儿园(特别是由班改幼形成的“校中园”)“小学化”倾向仍存在。部分乡村幼儿园未能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活动远离幼儿生活经验,“小学化”内容、“小学化”形式、“小学化环境”仍有一定程度存在。如有教师上课照本宣科、幼儿无游戏活动等现象,有的幼儿园区域活动空间和材料不足,未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这一基本要求。

(三)现有办园条件与督导评估建设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全县近几年办园条件虽较2010年有较大的改善,但由于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在全市来说相对滞后,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仍然参差不齐,大多数园所办园条件仍不达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园舍面积和场地面积不足。一方面此次督评的28所幼儿园中仅有2所幼儿园园舍面积达到生均园舍≥13㎡,园所占地达到生均占地≥15㎡,多数幼儿园生均占地和园舍均分别﹤11㎡、﹤9㎡。另一方面多数幼儿园由于占地和园舍的不足,户外活动场所、绿化面积和活动室、睡眠室面积均未达标。而且其中5所幼儿园园舍由于是改建或是租借小学校舍,只能是普通教室作为活动室使用。

二是多数幼儿园无卫生保健室和设备。由于园舍面积的不足和卫生保健员的缺配,此次督评的28所幼儿园仅有3所幼儿园配备了卫生保健人员和卫生保健室。

三是大班额现象和班额设置不完全较为明显。一方面由于园舍和教师的配备不足,致使大班额现象较为明显,班额除1所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龙陵县小天使幼儿园)外,均在30人以上,部分甚至达到40人以上。另外一方面同样因园舍和教师的不足,未能全部设置小、中、大班,出现小班和中班缺设的现象,个别幼儿园还是混龄班,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四是个别幼儿园条件简陋,设施不达标。如:有的幼儿园几乎没有垂直绿化面积;有的幼儿园没有配套的盥洗室、卫生间等生活服务用房,幼儿园门不是双开门设计,班级设施不齐全,幼儿玩教具、无区角或是区角不明显数量少,幼儿图书、教师用书较少等;个别幼儿园大型玩具不能满足2个班同时活动;有些幼儿园活动室和寝室合用,且面积较小。

(四)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

县镇与乡村幼儿园、乡镇中心校与乡村幼儿园之间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办园条件、保育教育和幼园内部管理上,还有教师专业化及专业素养上也存在差距。28所县级督评的幼儿园中总得分最高的小天使幼儿园与得分最低的木城乡中心幼儿园相差282.25分。办园条件一级指标办园条件得分较高的小天使幼儿园、龙陵县幼儿园比得分最低的象达镇朝阳社区幼儿园分别高75.66分、64.23分,安全卫生一级指标得分较高的龙陵县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比得分最低的龙江乡弄星幼儿园分别高52.31分、51.11分,保育教育较高的龙陵县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和凯龙城幼儿园比得分较低的象达镇朝阳社区幼儿园、勐糯镇海头村幼儿园、龙江乡硝塘村幼儿园高80分以上,教职工一级指标得分较高的县镇中心园比得分较低的乡村幼儿园高50分以上。

五、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意见与建议

(一)加大监管力度,改善办园条件

首先持续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坚持公民办园并举思路,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缩小班额量及师幼比例。一是新建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6版)和《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版)进行设计和建设。利用国家重视学前教育的契机,加大对园舍条件不合格幼儿园的改造,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学前教育条件。二是加大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促进民办、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民办、农村幼儿园做优做强。

其次严格执行年度检查标准,督促各地切实严把审核关,对基本办园条件不具备、教职工资质不合格等办园行为存在严重问题的幼儿园(特别是存在一票否决指标项未达标的幼儿园)及时予以整顿、停办或取缔。

再次强化管理,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幼儿园严格遵循《幼儿园工作规程》,控制班额,规范教育保育、内部管理等办学行为,强化问题排查和整改,避免小学化倾向。

(二)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幼儿园应参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逐步配齐园长、教师、保健人员等人员,并保证相关人员取得合格的资质。二是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加大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学生的培养,培养后备师资。加强园长、教师、保育员的在职培训,逐步持证上岗率和学历水平,尽快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园所要保证教研和培训工作的常态化,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三是保证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权益。为公办幼儿园核定编制,逐步配齐公办教师。督促民办幼儿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劳动合同,落实教师的工资待遇,买齐买足社会保险,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大力度治理“小学化”倾向。同时,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辐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县镇乡村共享优质资源的有效机制,通过对口交流、县镇带教、骨干支教、联片教研等措施,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全县学前教育保教整体水平。与此同时,幼儿园应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教育活动内容应适宜,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领域,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应灵活恰当,注重幼儿的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引导幼儿主动学习。

(四)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督导评估机制

从本次督导的统计数据来看,收集数据与其他途径收集的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加之对指标解读不深,还存在一定的误差,各组督导人员的计分标准在把握上略有差异,造成部分的幼儿园数据偏高或偏低。为此在以后的督评中,我们还将在进一步规范流程、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开展交叉评审和经验交流等活动,完善计分细则,促进和提高评价尺度的相对一致性。

龙陵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