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6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机构队伍 | 发布日期 | 2022-06-2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龙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龙陵县教育督导体制,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发挥决策和协调功能,提高教育督导整体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督促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落实教育职责;
(二)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三)研究决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事项;
(四)履行县政府赋予的其他教育督导职责。
二、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组成,以上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县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县教育体育局召集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如有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事项,经与召集人协商后可以发起会议,发起人负责提出会议议题建议、提供会议讨论的相关材料、拟定需由会议议定的事项等工作。
(二)研究重要事宜、工作机制以及其他重大教育督导事项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
(三)原则上每年年初、年末分别召开1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教育督导工作,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
(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应联动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需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