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0-11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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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日,龙陵县作为国家试点县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从2014年6月1日起,又将农村学前儿童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取得了明显成效。发挥惠民政策作用 体现教育公平。
2012年至2014年间,龙陵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得到改善,体质有所增强,智力得到发展。但农村学前儿童不属于义务教育学生,不在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之内,群众强烈要求把学前教育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体现教育事业的公平,让小孩子从小保持健康良好的心理和生理状况,十分有必要将农村学前儿童纳入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5月24日,县委书记赵国良主持召开中共龙陵县委十二届常委会第57次会议决定 ,从2014年6月1日起,为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学的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县财政按每年200天、每人3元/天的补助标准据实核拨,所需经费从各项公务费中压支结余安排。涉及学校103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前儿童4780人,其中:83所学校、3967人享受食堂供餐;20所学校、813人享受企业供餐。截至2014年秋季学期结束共收到县财政拨付补助经费181.4万元。
提高资金补助标准 实现全面覆盖
2015年初龙陵县委、县政府再次决定从春季学期开始,我县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面提标、全面覆盖(每生4元/每天,含独立幼儿园、私立幼儿园),涉及学校118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儿童8674人,其中:4所学校、1186人享受企业供餐,其余学校和儿童享受食堂供餐,截至2015年底县财政拨付资金693余万元。
截至2020年10月,我县学前教育营养餐资金投入3500余万元,受益学前儿童达4.8万余人次,全部实现食堂供餐。
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确保食品安全
为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龙陵县教育局在县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了学前儿童营养餐管理参照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执行,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全县营养餐工作,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一是把食品安全作为实施营养计划的核心工作,抓好“六环节”细化食品安全管理。在食品采购环节,做到“五必须”: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必须建立和实行食品检验制度;必须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必须建立评议供应商制度。食品储存环节,注意“四个要”:储存场所和储藏设施要符合规定;要实行分类、分架存放;要落实收发登记和库存盘点制度;要及时销毁变质过期食品。食品加工环节,做到“两个不得,两个严禁”: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品加工制作食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留样环节,强调“四个保证”:保证留样量150克以上;保证样品盛放在密闭专用容器内;样品保证冷藏48小时;保证留样记录完整。食品供应环节,抓住“一个必须,两个注意”,用具必须清洁卫生;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60摄氏度以上热藏的,注意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10摄氏度以下冷藏的,注意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并在供餐前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餐用具清洗和消毒环节,强调“一个要,一个提倡”:要有专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热力消毒
二是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效益。龙陵县教育系统采取四项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健全原料采购、入库储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明细账目。同时认真执行《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办法》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资金。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信息放到阳光下“晒一晒”,有助于家长和社会及时、全面了解营养改善计划,有助于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和土壤。为此教育局要求学校采取四方面措施: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信息公示栏发布信息;利用各种会议告知;开通短信、微信、微博等;利用学校的公报、简报、宣传册、家长公开信等及时准确提供营养改善计划信息。除以上措施外,教育局还在龙陵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导学校制定《应急事件处理办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下发龙陵县教育系统《营养餐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年度《实施方案》等各项规定,同时配合相关部门不定时检查学校营养餐工作,保证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阳光、顺利实施。
巩固已有成效 形成长效机制
龙陵县2014年实施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工作6年来,成效是明显的:一是体现了教育公平,做到了社会满意、家长满意、学前儿童高兴,家长没有了“在同一所学校,哥哥姐姐可以吃营养餐,弟弟妹妹不可以吃营养餐”的烦恼。二是学前儿童营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体质明显增强,通过和幼儿教师、家长的交流发现儿童更加聪明伶俐、活泼好动、踊跃发言、主动交流的意识明显增强,感恩祖国、感恩社会的意识在幼儿心里已经逐步形成。三是切实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进一步解决了上学贵的问题。四是把公办(民办)幼儿园、附设学前班、社区(村委会)自办托儿班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学前儿童的关心呵护!充分认识到教育要发展必须从“娃娃抓起”。同时,坚定了民办教育发展的信心。
下一步,龙陵县将克服学前儿童营养餐经费上存在的困难,加大学前教育餐厅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支持力度,加大基层学校营养餐管理员培训力度,有效指导餐厅服务员工作,改变有儿童没餐厅局面,真正让学前儿童吃到荤素搭配合理、味美营养的营养餐,在营养改善计划普惠学前教育学生工作方面,形成长效机制。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