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0-08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控辍保学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龙陵县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第十二地云南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加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2020- -2022年),有效遏制早婚早育等导致的辍学现象,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
二、工作目标
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为重点工作对象,以解决反复辍学、顽固性辍学和早婚早育辍学为重点工作问题,以“户户清”“村村清”为目标,深入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因地因校制宜、因人施策开展依法劝返、复学安置、保学巩固工作,确保2022年全面消除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现象,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3%。
三、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控辍保学作为“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坚持“一手抓劝返消除存量,一手抓保学杜绝增量”,健全完善“双线四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措施,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扎实推进控辍保学“四步法”(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执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应入尽入、应返尽返、应保尽保”。
四、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明确责任主体
县级政府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统筹扶贫、公安、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和督促辖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扶贫办、县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部门,以行政村为单位核实失学、辍学情况并进行劝返。
县教育体育局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牵头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主动与扶贫部门、公安部门对接联系,确保数据衔接、共享、真实、可信。
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加强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吸引力。建立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阶段办事处)、村(居)委会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校长是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并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地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籍信息。保障学籍数据安全,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人籍一致”。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家庭教育。
(二)加强部门协同
为扎牢控辍保学防护网,实现全面控辍,建立部门联控联保机制,由教育、司法、民政、扶贫、人社、残联、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和乡(镇)政府于每学期开学后召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协调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职,教育部门负责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司法部门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扶贫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人社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工作时限:开学当月)
(三)开展开学大排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聚焦适龄、精准核查”的原则,以乡(镇)为主体,自正式开学当日起组织大排查,通过对报到学生清点核查,准确掌握未返校学生情况,及时对无正当理由未到校学生进行劝返;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四查三比对”(即查户籍、查学籍、查学生、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数据,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人员、学籍与实际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学生与脱贫数据库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学辍学人员),准确掌握县域内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和本地户籍外出就读义务教育学生的数据信息。教育部门、扶贫部门、公安部门要统一数据来源,精准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确保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工作时限:开学当月)
(四)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扎实推进控辍保学“四步法”(宣传教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搞好宣传教育,同时实施有效舆论监督,通过曝光、监督等方式,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有效遏制早婚早育等导致的辍学现象,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同时充分运用龙陵的脱贫攻坚工作、小手拉大手、“三讲三评”、教师家访、微信等途径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和家庭依法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让每个家长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工作时限:长期)
(五)精准资助,应扶尽扶全覆盖。
以扶贫数据库为基础,精准掌握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数据,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措施,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对建档立卡户学生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辍学,无因学返贫。(工作时限:长期)
(六)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公平教育
为保障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公平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入学率,每年三月、十月定期召开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联席会议。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特殊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等入学安置建议。(工作时限:长期)
(七)抓好普职融合班
义务教育九年级学生普职融合,可以让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的学生尽早接受相应教育,是市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主要方式,也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重要手段。要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普职融合工作通知要求,把普职融合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县教育体育局将把各中学输送县职中新生任务纳入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工作时限:每年三月)
(八)分类安置确保劝返学生留得住、学得好
按照“免费食宿、集中安置、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劝返复学的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和学生个体情况,结合学生和家长的意愿,精准分类安置,亲情关爱,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实施多样化的分类安置办法,采取普职融合、集中教育、单独教学、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科学精准安置劝返学生。有针对性地加强安置后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方式(工作时限:长期)
(九)规范学籍和考勤管理
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和变更,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健全完善学籍管理。加强学校考勤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工作时限:长期)
(十)督导检查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对核查工作不认真、对控辍保学工作不重视、劝返复学工作不力等情况,尤其要重点督导对经确定为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复学情况。(工作时限:每学期结束前)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