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11_B/2018-09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教师评优评先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号)精神,按照《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活动”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8〕44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促进信息化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县幼儿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和在本地本校起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为了构建本土化的学前教育优质活动资源库,为全县幼儿园提供丰富的教师培训资源,今年我县将在中小学正常开展活动的同时,利用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县幼儿园开展“一师一优活动”遴选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县30%的中小学校教师参加“晒课”,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区)、市分级推荐评选的方式,市级“优课”评选完成后,报送省教育厅参评。参与活动的幼儿园教师在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登录、上传“优活动”。
三、职责分工
教研室:(1)负责按《龙陵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实施方案》做好整个活动的组织实施;(2)按照《“优课”评选参考标准》(附件1)要求,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与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3)负责于每个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报送本县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4)负责在各学校推荐的“优课”中评选出县级“优课”,并按要求报送市教育局参评。
电教站:(1)负责做好教师在“一师一优课”活动平台上进行登录注册、操作的培训工作;(2)负责按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附件2)要求,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各完中、乡镇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和技术服务小组,依托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统筹制订本校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四、活动要求
(一)活动对象
主要面向全县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小学、初级中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各年级各学科均应有教师参加。网络和多媒体资源较少、覆盖率较低的学校,要努力协调资源,尽量扩大活动范围,确保完成教师“晒课”比例和“优课”推荐评选任务。幼儿园“一师一优活动”仅在县幼儿园中开展。
(二)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一师一优活动”。
(三)“晒课”内容
中小学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各校多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画面清晰。幼儿园无需参与“晒课”,直接上传活动实录。晒课内容须符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幼儿发展五大领域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四)进度安排
1.晒课:高中6月1日至8月15日。初中4月1日至6月30日。小学4—6年级3月16日至4月30日、小学1—3年级3月16日至5月31日。请务必按照“晒课”规定的时间节点在国家平台及时上传“优课”。
2.“一师一优”活动
本年度幼儿园上传“优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8月15日,请于8月15日前完成“优活动”上传工作。
3.校级推优上报时间:5月24前请各学校将推优教师信息上报教研室。县级录优课时间:6月13日—15日。
五、活动方式
活动方式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网上“传活动”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一)网上“晒课”。各学校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和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利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两个平台都需要完成“注册”和“晒课”的工作,若已注册过的教师,直接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晒课”即可。每个学校参加“晒课”的教师应不少于本校教师数的30%。为扩大宣传,为将来的推广应用打下基础,没有在国家平台和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教师,无论是否参加晒课,都必须完成注册工作。
(二)评选“优课”、“优活动”。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教育部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学段各学科的“优课”开展逐级推荐(须在国家平台完成推荐确认)。为避免国家平台因教师集中上传“优课”而导致网络拥堵,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完成“优课”的逐级推荐、报送工作。
县教育局在各学校推荐的“优课”中遴选出县级“优课”,并按要求报送市教育局参评;各学校须按县教育局下达的应推选优课的数量(附件1)和“一师一优活动”任务分配表(附件5)完成推荐任务。“一师一优课”和“一师一优活动”由各学校依据各校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至对应的各学校、各幼儿园;各学校依据本校“晒课”情况,做好“优课”的评选、推荐工作。中小学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云岭教学名师和特级教师,每人必须录制、上传1节“优课”。为鼓励广泛参与,每个学校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往届已推优课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推优,并尽量在往届优课以外选课。
因学前教育“一师一优活动”是我省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所以参与活动的幼儿园教师只需在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登录、上传“优活动”,无需在国家平台上注册。省教育厅对幼儿园“优活动”的任务安排是:每所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录制、上传集体教育活动2个,另可自选户外或区域游戏活动1个;省一级二等示范幼儿园录制、上传集体教育活动1个。市教育局根据全市的省一级一等、一级二等示范幼儿园数量,制定了《2018年“一师一优活动”任务分配表》(附件5),请县幼儿园要指导、督促相关教师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名师评选。对逐级推荐、评选出的中小学“优课”教师,将分别授予县级、市级和省级“优课名师”称号,并在今后职称评审、评优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各市组织专家对幼儿园上传的“优活动”进行评选,对市级“优活动”的授课教师给予市级“优活动名师”称号,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被评为省级“优活动”的授课教师给予省级“优活动名师”称号。
(四)“优课”和“优活动”的录制:教学设计成熟之后,教师正式开展课堂教学,根据规定的技术标准,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录制教学内容。
(五)各学校上报的“优课”,必须同时在省、国家级平台完成推优工作,否则,将无法参与国家“优课”评优。
六、活动奖励
根据各学校(含幼儿园)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市教育局将给予表彰。教育部对被征集到国家平台的“优课”教师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应用推广
各学校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部级、省级、市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校教师培训资源。